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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拨付普陀区2021年度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立项项目、2021年度上海市新认定“专精特新”企业、第三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区级配套、奖励资金的函

区财政局:

8月23日上午,区投促办主持召开了普陀区服务企业发展工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对获得2021年度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立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项目)、2021年度新认定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1年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区级资金配套、奖励的情况报告,明确了三个方面给予区级配套、奖励支持:一是对获得2021年度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立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项目)的2家企业,给予区级配套资金共计60万元;二是对获2021年度新认定的上海市“专精特新”的35家企业,给予区级奖励资金共计350万元;三是对获2021年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3家企业,给予区级奖励资金共计150万元;

根据《普陀区服务企业发展工作实施意见》(普投资规范〔2021〕1号)中第三条第五款的相关规定,特提请区财政局拨付上述资金共计560万元。

另外,2021年4月15日,区投促办主持召开了普陀区服务企业发展工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对获2019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2020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2020年度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020年度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创新项目)、2020年度新认定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区级资金配套、奖励的情况报告。但由于受额度限制,部分企业的奖励、配套资金未拨付,相关企业12家,未拨付资金共280.4万元(详见附件)。

特此函告。

附件:2021年普陀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拨付未完成企业名单

 

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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