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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请拨付已验收合格的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尾款的函

普陀区财政局:

根据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智能交通物联网关键设备、软件产业化及示范工程”后评估的复函》(沪发改高技〔2016〕161号),上海电科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的“智能交通物联网关键设备、软件产业化及示范工程”项目经市经信委委托上海投资咨询公司后评估通过(附件2)。

根据《普陀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专题会议纪要》(2011-05),给予该项目区级匹配资金50万元,分二期拨款,首期20%款项10万元,已由区财政直接拨付(附件5),后续80%款项40万元,“待项目经市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以市有关部门后续拨款通知单、相关拨款文件复印件或到款凭证复印件为依据,进行拨付”(附件3)。据此,我委特商请拨付上海电科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尾款40万元。具体资金拨付信息见汇总表(附件1)。

特此函告。


附件:1.普陀区通过验收的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尾款清算汇总表

   2.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智能交通物联网关键设备、软件产

     业化及示范工程”后评估的复函》(沪发改高技〔2016〕161号)

   3. 普陀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专题会议纪要 (2011-05)

   4. 市级尾款收款回单

  5. 区级首款拨款凭证

 

                             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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