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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关于同意 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等13家企业申报 2018年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报告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根据市经信委《关于开展2018年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经信企〔2018〕3号)文件要求,普陀区商务委会同普陀区财政局对提交了网上和书面申请的企业,按照文件所明确的支持范围、申报条件等事项,做好2018年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等13家企业(详见附件)的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基本符合市经信委《关于开展2018年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的事项,普陀区商务委、普陀区财政局同意其申报。

特此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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