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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旅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五分社涉嫌违规经营案件移交的函

区文化执法大队:

龙旅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五分社,2016年9月12日在我区备案,分社负责人徐洪宇,办公地址武宁路300弄10号511室。

2018年11月22日,3名游客投诉反映龙旅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分社收取游客旅游费不发团情况,我委旅游管理科接待了解投诉情况后,即于次日上午,会同你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赴龙旅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分社,向分社负责人徐鸿宇调查了解游客投诉事宜。11月29日,事件进一步发酵,10名游客来我委投诉了解涉事分社在上海电视台、中新网曝光后,事件处理进展情况,要求尽快返还游客的旅游费用。12月19日,我委收到陈宝芳、陈卫跃等29名游客委托律师程钟举报涉事分社收取全额旅行团团费后拒不履行义务的信访件,此信访件已发至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市文化执法总队及我委,同时抄送至北京旅游发展委员会、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涉事分社已于11月26日停业整顿,接受总社内部审查;我委督促要求涉事分社尽快妥善处理好游客投诉反映。

根据《上海市文化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现将案件移送贵单位依法查处。




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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