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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拨付普陀区对获2019年度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服务体系)立项企业、2019年度上海市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区级配套、奖励资金的函
索引号:
SY31010720200146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0-07-10 11:24:12
发文字号:
普商务〔2020〕30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10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区财政局:
5月20日上午,区投促办主持召开了普陀区服务企业发展工作专题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普陀区配套2019年度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奖励2019年度上海市认定“专精特新”企业的情况报告,明确了两个方面给予区级配套、奖励支持:一是对获2019年度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服务体系)立项的6家企业,给予区级配套资金共计76万元;二是对获2019年度上海市认定“专精特新”的18家企业,给予区级奖励资金共计150万元;
根据《普陀区服务企业发展工作实施意见》(普投资规范〔2019〕1号)中第三条第五款的相关规定,特提请区财政局拨付上述资金共计226万元(见附件)。
特此函告。
附件:2020年度普陀区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会议纪要(2020-4)
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