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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陀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街道、镇,区属企业,区安全生产重点监管企业:
《普陀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区安委会领导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上海市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普陀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要求,区安委会决定于2017年7月至10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4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和要求,以防范遏制安全事故为重点,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五违四必”整治、非法经营性居住场所和“三合一”场所整治以及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一系列治理活动,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协调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周敏浩担任,副组长由副区长顾军、韩金华、姜坚担任,成员由区委办、区府办、区监察局、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科委、区公安分局、区建管委、区环保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安监局、区民防办、区城管执法局、区旅游局和各街道镇行政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区安委办主任和副主任担任,具体负责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服务保障、情况交流等工作。
区有关部门、各街道镇要加强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自身职责,制定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要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确定1名同志担任大检查活动的联络员,具体负责工作联络和信息报送。
各区属企业和区安全生产重点监管企业也要成立专门机构,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计划,全面开展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确保安全稳定。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大检查内容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本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要求情况进行自查自改;另一方面是组织检查组对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区有关部门、各街道镇自查内容
对照《普陀区安全生产责任书》以及年初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街道、镇安全生产属地监督管理责任的通知》8项措施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行业领域部门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的通知》6项措施的要求进行自查自改。
区有关部门围绕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落实应急救援要求、配合区安委办工作等方面开展自查自改。各街道镇围绕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层层建立责任制、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建立应急管理机制等方面开展自查自改。以上自查自改情况,均要按要求报送区安委办。
(二)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区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相关监管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组织检查组对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单位开展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区安监局: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储存环节隐患排查治理及其管控措施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备案情况;区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区公安消防部门:结合消防专项行动,重点检查非法经营性集中居住场所、“三合一”场所,以及消防设施等情况,检查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区公安交警部门:重点检查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等道路运输情况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等情况。区市场监管局:重点检查食品药品加工企业使用化学品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使用情况;生产加工关键部位的自动监控、泄露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实施情况;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处理等情况。区建交委:重点检查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工作情况;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情况;玻璃幕墙工程建设和使用维护等情况。区商务委:重点检查商业中心及市场安全生产情况;全区工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安全工作等情况。区旅游局:重点检查宾馆、娱乐场所安全生产情况;涉及旅游的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等情况。区国资委:重点检查、指导、督促国资系统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国资系统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所属企业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等情况。区教育局:重点检查教育系统(含民办学校)的安全工作情况和各类学校履行安全管理责任情况;校内重点场所及学校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情况;各类学校校舍工程的安全生产等情况。区卫计委:重点检查卫生计生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各医疗机构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履行安全职责情况;医疗机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涉及职业危害场所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等情况。区房管局:重点检查住宅小区电梯、消防设施等重点设备设施和场所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房屋拆除、修缮工程安全生产等情况。区环保局:重点检查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安全情况;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单位源头管控等情况。区民防办:重点检查民防工程的安全设施和管理等情况。
(三)各街道镇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可参照《普陀区安全生产通用检查标准指南》的相关内容,制定大检查工作计划表,组织开展属地安全生产大检查。
检查重点:突出近期事故多发行业、领域和区域;突出列入“重点检查单位目录”的单位和重点岗位;突出人员密集场所;突出“三小”企业;突出安全消防设施;突出汛期和夏季高温期间安全工作等。
(四)区属企业和区安全生产重点企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各企业要组织力量全面落实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大检查时,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深入开展高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主体责任落实为抓手,重点做好以下5项内容的检查: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应急组织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四、工作安排和要求
从2017年7月至10月,集中4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2017年7月31日前
1、动员部署。区有关部门、各街道镇要按照全区动员部署会议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大检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自查自改。区有关部门、各街道镇要按照自查内容要求,组织力量对照各自层面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点内容(附件1、附件2),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请区有关部门、各街道镇于7月26日前,将大检查实施方案、动员部署、自查自改和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情况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集中检查,严格整治阶段(2017年8月至9月)
1、制定检查计划。区有关部门、各街道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大检查工作计划表(附件3),详细列明检查事项、检查内容和检查标准,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
2、严密组织检查。区有关部门、各街道镇要按检查计划和分工进行检查,检查时要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和整改要求要当面告知,并请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所有检查均要建立工作台账。对检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治理,并对治理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先行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及时向区相关监管部门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报告;对需要行政处罚的,及时报区相关监管部门,由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核实处罚。
3、从严处罚执法。区相关监管部门对各街道镇上报和自己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均要严格执法。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
4、强化责任落实。区有关部门、各街道镇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要协调协作,加强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请区有关部门、各街道镇分别于8月20日、9月20日、10月20日前,将开展大检查工作的推进落实、监督检查或执法处罚情况等阶段性工作综合月报表(附件4)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三)督查检查,巩固提高阶段(9月至10月)
1、加强跟踪复查。区有关部门、各街道镇要加强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隐患确实消除,整改到位,巩固提高大检查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成效。
2、加强督促检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推进过程中的督促检查,会同区委、区府督查室和监察局进行巡查督查,推进大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督查情况作为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企业层面安全大检查,可参照以上工作安排和阶段,结合自身实际,分步组织开展。要全面排查本单位安全风险点和事故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按照隐患治理工作要求,落实应急管理和整治措施,并报送区安委办、区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备案。
【“四个一律”】:①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②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③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④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1、普陀区(街道、镇)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表
2、普陀区(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表
3、普陀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监督检查计划表
4、 普陀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综合月报表
附件1:
普陀区(街道、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自查表
(统计时间:2017年1月至6月)
自查项目 | 自查内容 | 自查情况 | 说明 |
一、组织领导 工作情况 | 1、建立街道、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 是, 否 | |
2、制定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 是, 否 | ||
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重大事项。 | 今年已召开会议次,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事项累计项 | ||
4、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机制,把考核结果纳入单位和个人考评、考核的重要内容。 | 是, 否 | ||
5、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投入,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 今年专项资金预算万元 | ||
二、队 伍 建设情况 | 6、按照“1+3+X”要求,建立一支由公务员、事业编制、社区工作者等人员组成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 公务员名,事业编制名, 社区工作者名,其他名 | |
三、教 育 培训情况 | 7、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每年培训单位数量不得少于基本信息库总数的三分之一。 | 培训单位家,企业负责人名, 管理人员名,其他人员名 | |
四、责任制 落实情况 | 8、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 是, 否;签订责任书份; 发放责任告知、承诺书份 | |
五、监 督 检查情况 | 9、每月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 是, 否 | |
10、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台账。 | 是, 否 | ||
11、建立属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信息档案和重点检查单位目录。 | 已建档生产经营单位总数家;其中,列入重点监管单位目录数共家 | ||
1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 | 累计检查数家,隐患总数项, 隐患整改总数项 | ||
六、隐患排查 治理情况 | 13、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 是, 否 | |
14、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 是, 否 | ||
15、有针对性开展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 | 是, 否; 今年累计组织开展大检查次 | ||
16建立本地区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台账。 | 是, 否; 今年累计治理项,目前还剩项 | ||
17、落实各级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 是, 否; 今年落实开展专项治理项 | ||
七、应急管理 机制建设 | 18、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是, 否 | |
19、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 是, 否; 今年计划演练次,已演练次 | ||
20、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和事故信息直报制度。 | 是, 否 |
附件2:
普陀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自查表
填表说明:此表由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填写,其他部门根据实际选择填写,统计时间2017年1月至6月。
自查项目 | 自查内容 | 自查情况 | 说明 |
一、组织领导 工作情况 | 1、按照“四个一”要求,完善组织架构,健全管理队伍:一个管理机构;一名分管领导;一个主管科室;一名科级联络员 | 是, 否 | |
2、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或计划,明确工作目标、监管措施、责任制建设等工作要求。 | 是, 否 | ||
二、责任制 落实情况 |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 是, 否 | |
4、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 是, 否; 今年签订责任书份 | ||
5、定期对所属行业领域单位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 是, 否; 今年已检查考核单位家 | ||
三、安全工作 例会情况 | 6、每月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形势,布置工作,传达各级指示要求。 | 今年部门例会次 | |
7、每季度召开部门班子会议,分析形势,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 今年班子例会次,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累计项 | ||
四、监 督 检查情况 | 8、每次检查,均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检查计划。 | 是, 否 | |
9、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台账。 | 是, 否 | ||
10、建立本行业、本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档案。 | 已建档列入监管单位总数家 | ||
11、组织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累计检查家次,隐患总数项, 隐患整改总数项 | ||
五、隐患排查 治理情况 | 12、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 是, 否 | |
13、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 是, 否 | ||
14、有针对性开展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 | 是, 否; 今年累计组织开展大检查次 | ||
15建立本部门、行业领域大检查发现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台账。 | 是, 否; 今年累计治理项,目前还剩项 | ||
16、落实各级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 是, 否; 今年组织开展专项治理项 | ||
六、应急管理 机制建设 | 17、制定本部门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是, 否 | |
18、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 是, 否; 今年计划演练次,已演练次 | ||
19、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和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直报制度。 | 是, 否 |
附件3:普陀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检查计划表
(2017年 月)
序号 | 检查单位 | 检查重点 | 被查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备注 |
说明: 1、此表为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镇大检查期间每月监督检查企业的基础清单,也是国务院安委会督查时的基本依据。各单位检查前必须先制定计划,后按计划深入企业对表检查。对列入本区域、本行业重点监管的企业做到全覆盖。2、各街道镇、各有关部门每月制定检查计划,并于当月20日前报区安委办。3、“检查单位”栏各街道镇、各有关部门只填写到责任科室、办及居村名称。4、“检查重点”栏可以参照《普陀区安全生产通用检查标准指南》,结合实际填写主要检查内容和项目。5、此表须经各单位分管领导审批。 |
填报单位(盖章): 审批人: 填表人: 填写时间:年 月 日
附件4:普陀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综合月报表
(2017年**月)
监督检查情况 | 检查情况 | 隐患发现和整改 | 行政处罚 | ||||||||||||||
所属监管单位总 数 (家) | 组 织 检查组 数量(个) | 参 加 检 查 人 数(人) | 当月检查单位数 量(个) | 当月发现隐患数 量(项) | 隐患分类 | 当月整改隐患数 量(项) | 处罚单位(家) | 处罚个人(人) | 责令整改(项) | 罚款金额 (万) | 停产停业 (家) | 其他 处罚 (项) | |||||
生产安全 | 消防安全 | 特种设备 | 职业健康 | 其他 | |||||||||||||
工作推进情况 | 【简要归纳本单位在当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动员部署情况,组织计划 和方案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改和监督检查情况,对大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特点、原因、趋势的分析及防范措施、建议等】 | ||||||||||||||||
说明 | 1、本表填报对象为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各街道镇,其他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填报数据务必实事求是。2、“所属监管单位总数”:指录入本单位基本信息库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总数。3、“行政处罚”栏主要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填写。4、本表每月20日前报区安委办。 |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