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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开展商贸企业商业用房安全大排查专项活动的通知

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街道、镇,区属企业:

2017年11月11日7时许,浦东新区晚霞路138号的“家得乐”超市发生局部坍塌事故,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范遏制各类事故,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家得乐超市“11·11”局部坍塌较大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沪安委办〔2017〕36号)的要求,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区安委会决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在全区开展商贸企业商业用房安全大排查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防范遏制安全事故为重点,全面开展商贸企业商业用房安全大排查。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认真开展安全大排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二、排查重点

区相关部门、各街道镇在各自管理区域、领域范围内,全面排查商贸企业商业用房安全,要重点对临街店铺、小超市、小市场、小饭店、小旅馆,特别是对老旧房屋、堆物场所,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对分割承租、多头经营、转租转包和“三合一”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

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改

12月1日至12月31日,区相关部门、各街道镇和区属企业要对商贸企业商业用房开展全区域、全天候、全要素的安全大排查,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大隐患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单位,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拆除违法建筑,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及时清除各类隐患。

(二)联合检查

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区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区商务委、区房管局、区公安分局消防支队等部门对商业广场、商业街、连锁超市、大型商场、物流仓储企业等联合进行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商贸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按照“区今冬明春安全整治工作会议”要求,清醒认识当前形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行动自觉。要将安全隐患排查、事故防范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集中精干力量,严格落实责任,有针对性地制定方案,确保商贸企业商业用房大排查的深入开展。

(二)认真组织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楚、心中有数,努力把“想不到”、“不知道”的问题纳入安全监管视线。要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督促检查和安全教育,增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员工的安全风险意识、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督促其自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注重结合

商贸企业商业用房大排查要与全区正在进行的各项专项活动,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三合一”场所突出火灾隐患整治、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居民区“无违创建活动”、无证经营整治等相结合,要善于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加强协作配合,注重信息交流。

各单位专项检查开展情况和相关数据请在12月20日和2018年1月20日分两次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请详见附件)。

 

  附件:普陀区商贸企业商业用房大排查专项活动统计表

 

                                                              普陀区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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