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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办印发关于组织实施春节期间区领导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镇,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区安委办拟定的《关于组织实施春节期间区领导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审核批准。现将该方案印发你们,请各组牵头部门抓紧向带队区领导汇报,并按照领导要求和方案的具体安排,认真制定各组检查计划,严密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5日

 

关于组织实施春节期间

区领导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方案

 

近期,区安委办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普安办〔2018〕2号),布置了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和春节期间大检查工作。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全面营造节日期间和谐安全的良好环境,区安委办计划在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基础上,由区委、区政府领导带队,对全区重点行业领域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集中开展巡查督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检查工作集中安排在2018年2月15日前。

二、检查安排

此次检查工作重点,要结合全区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突出节日期间人员来往密集、市场供应繁忙以及低温雨雪等安全工作特点,对商场市场供应、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重点监督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以及特种设备安全开展检查。

这次检查活动,全区拟分9个检查组,由区委、区政府领导分别带队开展检查。各组检查的时间、内容等具体工作安排,由带队区领导决定。实施检查时,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和街道镇领导参加。各组检查的组织工作,由牵头部门按照区领导要求,编制各组检查工作的具体计划,加强协调联动,统筹落实安排好检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是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普陀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二是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具体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三是严格落实春节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加强节日期间各级各类安全管理人员值班值守和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等应急管理措施落实保障情况。

检查要求

1.各组牵头部门向分管区领导汇报、确定检查时间后,协调落实好检查点位、路线、车辆和检查通知等具体工作。

2.宣传报道工作由区委宣传部(新闻办)具体安排。

  3.各组牵头部门在检查完毕后,及时将检查情况汇总区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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