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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年度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镇,工业园区及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安监局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培训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各单位根据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督促、协调相关人员参加培训。(见附件)

二、为减少“三违”作业行为,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将安全生产培训作为本单位工作的重点,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相结合,确保企业人员到课率100%。

三、区安监局将加大对各企业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尤其对人员未持证上岗和企业未落实人员培训等情况进行重点执法,督促企业开展以班组长、新上岗员工、特种作业操作工等为重点的全员培训,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对于违反安全培训相关条款的企业,视情予以处罚。

各企业要依照本通知,认真组织,合理安排,根据具体部署安排将培训人员报区安监局备案。

 

附件:2018年度安全培训计划表 

 

 

上海市普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13日

 

 

附件:

2018年度安全培训计划表

 

序号

时间

培训内容

培训对象

备注

1

3月份

用电知识

从业人员


2

6月份

职业危害知识、班组安全规范、《安全生产法》有关内容

企业班组长和安全员


3

8月份

《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内容及企业安全规范等

 

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

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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