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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道、镇,各区属企业:

夏季炎热高温和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极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也是历年来季节性事故易发、多发的时期。为深入贯彻上级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结合我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现就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分析形势特点,切实增强做好季节性安全生产工作的忧患意识

普陀区作为超大型城市的中心地区,人口产业、高大建筑、重要设施高度聚集。今年11月份将在上海召开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同时,随着夏季高温和汛期的来临,季节性不安全因素逐渐增多且相互叠加,安全压力大,保障任务重,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不容忽视。一是引发安全隐患的季节性问题依然较多。主要反映在夏季高温期间,人员易疲劳,机器易故障,管理易涣散,安全意识淡薄等不利于生产安全的因素增多。二是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依然突出。建筑施工塔吊、脚手架等设施设备易发故障,一些项目赶工期、抢任务,作业现场“三违”现象增多;老旧电梯、大型游乐设施、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运行问题易发;大型活动、集会和商场市场等场所人员密集,一些企业“三合一”现象、电气线路老化和乱拉乱接等诸多问题带来的火灾隐患,给消防安全管控带来了压力;“两客一危”管理问题、“三超一疲劳”运营车辆违法驾驶等道路交通问题较为集中。三是城市运行潜在安全风险依然较大。老旧小区、城中村及低端市场等场所“无违建”治理、拆除改造、城市安全管理风险点治理等综合整治工作中暴露的事故隐患、安全风险依然较大,绝不能有须臾的疏忽和懈怠。   

各部门、各街道镇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和侥幸思想。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专题分析研究,专项计划部署,超前预警防控,确保各级要求传达到位、各类隐患排查到位、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强化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的源头治理 

各单位要切实把夏季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结合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特点,抓好以防雷击、防触电、防火防爆、防暑降温、防台防汛、防高处坠落等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结合全区前期开展的一系列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季节性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监督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整治并跟踪督导,确保检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三、突出安全防范重点,切实加大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力度

各单位要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聚焦本辖区、本部门重点领域、重点单位,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夏季高温和汛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针对夏季危险化学品易挥发、易泄漏和易爆燃的特点,加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督查管控力度,强化重大危险源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防护措施。要督促工贸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建立完善安全隐患防控机制,加大隐患自查自纠力度。要扎实推进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重点单位的专项检查。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意识。

(二) 区建设工程监管部门。要突出在建项目、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严格落实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起重机械等重点部位防雷电、防台风、防坍塌、防高坠等安全措施。严格落实建筑施工高空作业、高温作息等夏季特色安全管理工作规定,督促企业采取“做两头、歇中间”安全防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避免疲劳作业。

(三)区民防工程监管部门。要突出抓好地下充电桩充电、“三合一”、堆放杂物和地下水倒灌等季节性易发、多发问题隐患,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强化排查隐患的分级处置,一般隐患由相关街道镇跟进督查,及时整改;专项隐患由区民防工程监管部门跟踪处置,督查治理;较大以上隐患由区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挂牌督办,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四)区特种设备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夏季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突出起重机械、压力容器设备和老旧电梯、公众聚集场所电梯等特种设备维护、管理和使用情况,严格监察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提升事故防范处置能力。

(五)区公安消防安全监管部门。要针对夏季火势蔓延快、易形成大面积立体燃烧的特点,加强宾馆、饭店、商场等公共聚集场所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监督检查,采取日常检查和定期抽查相结合,档案评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提高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行政效能。加强消防宣传,推进居民区防火工作措施落实。加强“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场所”的监督检查,保持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高压态势,有效防范应对安全生产事故。要根据前期冷库企业(非液氨制冷危化品类)安全隐患排摸情况,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

(六)区道路交通监管部门。要加大校车、渣土车和“两客一危”车辆等交通运输企业监督检查力度,严防“三超一疲劳”(超员、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和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危化品运输车辆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工作措施,切实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其他负有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措施。要全面分析和认真评估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面临的季节性安全形势和风险隐患,制定工作方案和应对措施,进一步强化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四、强化预警预防工作,切实推进防汛防台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各单位要做好防汛防台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分析今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和特点,早计划、早安排、早准备,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完善突出问题隐患应急处置措施。要围绕隐患补短板,突出道路、立交下匝道、老旧小区、地下空间等易积水点情况,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对策措施。要突出特点抓教育,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常识及中暑急救知识,切实提高职工群众安全防范意识。要围绕责任抓落实,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单位、部门和责任人。要围绕重点促推进,切实做到重要区域重点布控、重要部位重点防范、重要时段重点防御,有效防范和应对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五、落实应急管理规定,切实提高特殊时段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根据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加强重要时段值班和应急管理工作。各单位领导要靠前指挥,带头执行带班制度,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工作时段,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工作动态。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专项预案,并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切实做到责任到位、资金到位、装备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各类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要加强部门间的联系沟通和协调联动,建立预报预警工作机制,完善事故信息传递渠道,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置机制,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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