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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普陀区加强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各街道镇:

现将《普陀区加强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普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2日

普陀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保障工作方案

为保障2018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顺利召开,有效落实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安全保障工作,根据《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加强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保障工作的通知》 (沪安监执法〔2018〕71号)的要求,现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进博会”期间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保障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本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杜绝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推进“双预防机制”安全体系建设,为“进博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保证“进博会”召开期间本区工贸企业安全工作总体受控。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

在全面加强本区范围内所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基础上,重点开展涉及“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等生产经营单位的专项检查。在相关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查清隐患,进行针对性整改,对重大隐患多,不能及时整改的工贸企业,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强化执法震慑力,保证“进博会”期间的生产安全。

(二)推进“双重预防机制”体系建设

以本次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保障工作为契机,围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体系建设,形成有效管控风险,排查治理隐患,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思想共识,形成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风险预控能力。

(三)确保重点时段生产安全

在“进博会”召开期间,要强化重点企业、场所的监督检查,严格执法,保证“进博会”期间本区安全生产。督促各单位要加强值守应急,做好应急预案和救援准备工作,保证救援物资设备充足。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险情,确保救援及时到位,将损失减到最小。

三、工作步骤

(一)排摸检查阶段(即日起至8月30日)。

各街道镇和产业园区相关负责人员要广泛发动、深入动员辖区内各类工贸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对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要拉出任务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集中力量攻坚。在企业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区安监局将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加强督促检查和执法检查。对我区列入规模以上的生产经营企业的,结合以往执法检查情况,要有针对性地重点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责令相关单位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整改消除。

(二)核查督查阶段(9月1日至10月22日)。

区安监局对备战阶段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回头看”, 组织力量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设备、重点场馆周边的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重点检查。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对在“进博会”前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采取果断措施停用相关设施设备,并落实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决战阶段(10月23日至11月12日)。

区安监局、各街道镇、工业园区和各企业单位在此期间要保证信息渠道畅通,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保证本单位应急值守及应急通讯处于良好备勤状态,随时应对突发事件。对重点企业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巡查,确保该停的停到位,该管的管到位。

(四)总结阶段(11月13日至19日)。

区安监局、各街道镇、工业园区和各企业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道镇和工业园区由专门部门负责对接并开展相应工作,明确相关责任人,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管理,深刻认识和把握“进博会”的重大政治意义和历史意义,确保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统筹协调

将此次专项保障工作与年度执法计划和各类专项检查计划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单位、场所加强监督检查,同时与各街道镇和产业园区责任人强化沟通、协调、通报机制,完善工作安排,统筹协调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保障工作。

(三)加大执法力度

各部门要严格安全监管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 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工贸企业,要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舆论宣传

各部门要加强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保障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关注、参与,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更好地推进专项保障工作。要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企业,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五)强化应急保障

各街道镇和工业园区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相应应急预案,明确相关责任人,确保应急保障工作有序进行;要强化值守应急,确保政令通畅,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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