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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 工作的通知

区消防委各成员单位:

    为着力做好冬春季期间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8〕25号)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消防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的通知》(沪安委办〔2018〕51号)要求,区安委会、消防委决定自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区范围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强化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集中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二)坚持群防群治。各街镇加强属地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内容,整合发挥基层力量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

   (三)坚持单位主责。各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建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四)坚持从严问责。各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推动隐患整改;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检查治理。

    1. 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商务、文化部门组织开展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加强大型商业促销活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规范临时布展、落实现场看护。民政、卫计、教育部门督促养老院、医院、学校等行业系统单位,严格落实本市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相关要求,加强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建管、房管部门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管,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留宿人员、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

    2. 深化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检查。文化部门对照前期单位自查、部门排查发现的隐患,督促有关单位逐项落实整改,按期消除隐患。指导博物馆、文物单位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和电气线路检测,结合文物修缮同步增设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消防设施,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

    3. 强化农村社区检查巡查。各街镇结合无违建创建先进居村(街镇)活动,组织开展“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公安、消防部门组织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居民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安排人员夜间巡查,严防因公共部位管理不善引发火灾。继续深化住宅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自查自纠活动,有效提升住宅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4. 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18年11月上旬,完成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一律重新进行整治。2018年12月底前,再次组织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改装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设置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结合年底工作,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或政府2019年度实事项目。春节前,各街镇组织排查电气线路,重点整治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不符合安全规范等。

    5. 烟花爆竹消防安全管控。公安、消防、市监、文化、安监、综治等部门要在总结固化过去三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成功经验基础上,提早部署启动2019年春节烟花爆竹管控工作,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管控政策,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发动居村委、志愿者等基层网格力量联勤联动,深入开展道口、闲置厂房、出租房屋等区域排查检查,强力开展非法烟花爆竹行动打击行动,从严落实源头管控措施。

    6. 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整治。我区老旧小区聚集,外来人口众多,“三合一”及规模性租赁场所火灾隐患突出,部分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不高,是制约我区发展的安全顽疾。针对全区“三合一”场所、“回潮”的规模性租赁居住场所,要充分借力无违建创建工作,全面落实拆除违法建筑、清退居住人员等整治措施,区整治办要进一步加大日常“飞行检查”力度,督促各街镇迅速落实整改。针对居民小区疏散通(走)道、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占用、堵塞、封闭,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或占用,违规停放电动车、充电等消防隐患,区文明办、房管、公安、消防、各街镇要联合开展“楼道堆物大清理”攻坚战,对全区居民小区进行排查,对违法行为和堆物进行整治清理。

(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 加强社会宣传。结合“进博会”消防安保工作,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广泛发动街镇、居村委、物业服务企业和基层网格力量,在居民社区开展“四个一”(组织一次上门宣传告知、张贴一张消防宣传海报、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开展一次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深化消防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组织上门开展一次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推动落实新学期校园消防安全教育“开学第一课”工作。针对外来务工人员,聚焦建筑工人、家政服务和快递人员等重点人群,通过集中培训、组建快递人员流动宣传队等方式,增强宣传的覆盖面。各消防站、体验馆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每周组织不少于一次参观体验。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禁放规定、非法烟花爆竹的危害性,不断提升市民的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

    2. 加强安全提示。圣诞、元旦、立春、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组织媒体发布火灾风险提示,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向各级党政干部和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督促博物馆、文物单位、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要求。用好部分楼宇及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子显示屏高频次播放消防公益广告。

    3. 加强消防培训。2018年11月底前,组织一次行业部门、国有企业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2018年底前,组织一次公安派出所民警、安监员、基层网格员消防业务培训,提高检查巡查能力。同时,督促各有关单位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

(三)优化消防救援能力。

    1. 建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按年度计划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招收任务,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试点推广微型消防站管理APP。

    2. 规范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实化运作应急救援机制,健全联动单位日常联络、协调联动、联勤联训等工作机制。2019年全国“两会”召开前,结合实际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综合演练。

    3. 强化应急救援准备。2018年11月底前,建管部门组织对市政消防水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消防救援队伍要针对冬季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特点,扎实开展练兵活动,落实人员防寒、装备防冻、车辆防滑措施。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重要节点,深入辖区重点单位和火灾高风险区域场所开展熟悉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前置力量巡护,提高快速到场处置能力。

(四)做好重大活动安保工作。

    1. 提升社会面防控等级。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和本市“两会”等期间,成立联合检查组,分时段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夜间营业场所加大错时检查力度,全面降低火灾风险。

    2. 前置应急力量。围绕繁华商圈、游园庙会、旅游景区、公交场站以及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看护。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和装备,对重要场所、重点部位进行驻勤巡逻。

四、主要措施

   (一)精准研判风险。2018年11月底前,提请区政府召开一次常务会或办公会,专题研判本地冬春季火灾形势,部署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部门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和救援工作,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向政府专题报告,并将各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及突出问题通报相关部门。有关部门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

    (二)开展约谈提示。提请区政府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街镇和行业部门、国资企业。有关部门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部门重点约谈大型连锁企业、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列出一份隐患整改清单,向社会作出一次整改承诺,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组织一次全员“一懂三会”培训,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三)实行清单治理。2018年11月底前,分行业、分领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清单。2018年底前,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本行业系统单位自查情况和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四)集中曝光督办。2018年底和2019年2月,分两次通过市级媒体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以舆论监督推动整改。对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和火灾隐患集中区域,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五)严格监管执法。消防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监督抽查,事先公告检查范围、内容和要求,检查后及时公告查处结果。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过管法人、管责任,实施查隐患、督整改。结合形势研判,重点抽查高风险单位,选取养老院、医院、博物馆、商场市场、建筑工地等单位场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示范性检查,提升行业消防监管水平,督促社会单位按要求组织自查自改。严格责任追究,发生火灾事故,既要查原因,也要查责任、查教训,通过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责任人,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对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隐患故意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1月30日前)。各街镇、有关部门,分别制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各街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组织检查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安委会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委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各街镇、有关部门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街镇和部门,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街镇、有关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18年11月30日前报送区消防委办公室;12月起,每月25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普陀区安委会办公室                  普陀区消委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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