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道镇、各区属企业,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办、上海市安委办分别下发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相关通知。2019年1月9日,国务院安委会和上海市又分别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今冬明春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提出了贯彻落实各级指示精神的工作要求。为此,区安委办就全面落实、深入细化今冬明春安全防范工作措施做出了具体工作部署,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为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现就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防麻痹松懈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一)把握季节安全特点。冬春之际历来是安全生产关键时期,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面临6个方面较大挑战:一是各类企业进入生产经营高峰期,极易出现赶工期、抢进度和突击生产、超负荷运转等问题;二是人流物流车流急剧增加,供暖供气、用火用电需求旺盛,群众出行和聚会活动增加,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三是雾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多发,将对各类安全保障工作带来较大影响;四是进博会后部分单位和部门容易出现思想松懈,非法违法行为极易“回潮”,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五是春节后复工时,工人思想松懈、思想不集中,加上准备工作不足,易引发安全事故;六是当前正值机构改革全面推进时期,容易出现思想松懈、人心不稳、工作脱节等问题。

(二)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结合实际深入分析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加强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抓的工作格局。

(四)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真正把防范措施落实到岗位、把监管责任分解到人头,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无盲区、无空挡。

二、层层压实安全责任,狠抓今冬明春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见效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典型事故原因教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节假日和复工复产、生产条件变更、外部环境变化等关键时节,抓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摸清风险底数,找准问题症结,落实防控措施。各区属企业和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单位要先行先施,做带头做表率,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现场管理,广泛组织教育培训,确保安全可控。

(二)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深入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持续开展电气火灾、危险化学品、大型商务楼宇、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监管明查暗访工作力度,督促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切实解决突出短板问题。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各街道镇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认真分析并加快解决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树立一批安全标杆企业,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充分发挥正面示范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作用,营造安全生产工作良好舆论氛围。

三、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加大安全风险防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一)加大冬春火灾防控力度。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商务委、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建管委、区房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各街道镇,要按照市、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和《区安委办关于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普安办〔2018〕26号)的部署要求,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全面加强消防安全措施,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要强化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强化大型商业综合体、易燃易爆品仓库、加油加气站等高危领域火灾隐患整治,强化高层住宅、“三合一”场所、老旧民居等薄弱环节火灾防范,推进火灾防控措施落地压实。加大对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零售网点的检查力度,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严防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加大液化气安全使用管理,确保市民冬季生产生活能源供应稳定。

(二)加大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力度。区公安分局及交警支队、区建管委、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和各街道镇,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道路交通安全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意见》要求,集中开展“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和“百日安全行动”,全力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各项责任措施。要突出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和运输特点,超前谋划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及交通枢纽保畅保安工作。要结合本地区路况特点,全面排查治理重大风险隐患,有效加强桥梁以及团雾、冰雪天气条件下的交通安全管控和应急措施。要严把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关,严防引发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要加强“两客一危”安全检查,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机动车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法加大对校车的安全监管,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确保安全运行。

(三)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力度。区建管委应会同区安监局和区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加大对在建工地、重大工程的监督监查力度,严查违反安全规定抢工期、抢施工进度等行为。抓好施工、动火、有限空间、高空作业等重点作业环节的现场监管。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生活区取暖设施管理和易燃物品的保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春节后复工阶段,要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检查。

(四)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露天特种设备防冻保暖及锅炉、公共场所电梯等运行安全。要加强对各类游乐设施、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完善各类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

(五)加大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力度。临近年终,适逢冬季,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设备超能力、超负荷生产。要落实危险作业安全培训教育,严格作业审批,明确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主动做好各项冬防工作,加强对设施设备本体的冬季安全性能检查和防冻、防凝、防泄漏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有毒有害气体监测,确保监控、报警及联锁设施正常;粉尘涉爆企业要加强对电气设备、防静电装置、通风除尘设施、探测报警装置等检查和监控,及时消除隐患,切实防范事故发生。

(六)加大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力度。各部门、各街道镇要认真落实《普陀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分阶段全力开展检查排摸工作,有效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现场管理,严格、科学控制人数,落实事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严防踩踏等事故发生。

四、切实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和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直报制度

各单位要针对冬季气候寒冷干燥、风雪冰冻等气象灾害多发的气候特点和节假日人员密集场合等重点防范对象,完善灾害性天气和重点场所安全保障预报预警、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要认真梳理重点单位、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通过各种渠道,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直报制度,确保值班到位、响应及时,协调有序、妥善处置。

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和开展工作情况,结合每月20日“安全生产月报表”要求,一并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上海市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1月10

                              



验证码

全部评论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