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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 普陀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普安办〔2019〕8号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普陀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道、镇,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区属企业:

现将2019年普陀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上海市安委会工作部署,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9年普陀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附件:

2019年普陀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9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深入推进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监管,全力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工作目标

始终把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防范一般以上事故及有较大社会影响事故作为首要任务,确保全年事故总量、较大以上事故数量进一步下降,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306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初见成效,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防范水平得到有力提升,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工作

全年重点抓好5个方面23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一)贯彻落实上级规定,全面深化安全生产责任管理体系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全面打造领导主动作为、部门主动当担、企业主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导向。

1、压实监管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若干规定,研究出台《普陀区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实施办法》,确实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工作的相关措施和要求进行规范化、程序化和条目化,确实促进各级党(工)委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组织工作研究事项,确实增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2、完善配套机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对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和街道镇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安全生产事故直报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完善巡查督察、检查考核、警示约谈、宣传教育等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严格规范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3、强化法规宣贯。广泛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宣传贯彻和学习教育活动。区级层面,组织专家组对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集中进行责任制若干规定的巡回宣讲和学习宣贯,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道镇和有关单位通过组织党(工)委或党组中心组学习、辅导、讲座和干部培训、轮休等多种方式,组织本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专题学习教育,确保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规定学习教育活动做到全覆盖。

4、健全责任体系。推进“3061”安全生产责任管理体系建设,及时调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组成及其职责。建立健全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全面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的深入落实。进一步完善安委会成员单位和街道镇安全生产工作“四类清单”,进一步厘清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属地监管责任。指导各成员单位及街道镇,加强内设机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化管理机制,为落实“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提供依据。

(二)、持续推进改革发展,全面构建齐抓共管协调治理新格局

全面推进落实《普陀区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各项措施,抓住机构调整改革契机,完善法治、优化机制,确保年度安全生产各项保障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5、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改革与监管两手抓、两手硬,有序推动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全力保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人员调整过程中,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衔接顺畅。分期分批对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轮训,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措施的贯彻落实。

6、深化改革发展。深入推进《普陀区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各项任务措施的贯彻落实。《方案》中明确了普陀区最近3年(2018年-2010年)43项改革发展重点工作任务,今年继续推进落实2019年度需要完成的重点工作任务。

7、深化综合监管。充分发挥区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区有关部门和街道镇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监管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推动年度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地生根。

8、督查责任落实。严厉监查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大力推动企业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科学做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五落实、五到位”。

(三)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专业化监督管理能力

加强城市安全精细精准研判,牢固树立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的城市安全发展理念,为城市提供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保障,助推城市安全发展。

9、强化规范严格执法。强化重大风险管控,建立分级分类的城市安全风险排查体系,推动区域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提高执法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要求,聚焦以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设施工、特种设备、机械制造等重大风险点开展专项检查,加大事前处罚力度,加强执法结果的跟踪、分析与应用,坚持执法与服务并举,严防简单化、搞“一刀切”。

10、严格源头监管把关。积极推动各街道镇和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单位目录,完善重点监管单位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措施,从严实施涉及“三重一高” (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快构建主体明确、运行高效的责任体系,严格安全保障和本质安全要求,确保重大风险管控责任清晰,对照清单落实检查管控措施。

11、加强重点风险管控。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安全监管。注重实效,提前谋划部署对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等国家、地区重大活动期间、夏季高温雷雨和自然灾害多发季节等重点时段、事故多发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的风险管控,抓住关键重点、问题本质和整改落实,督促做好重大风险防范工作。充分利用安委办、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平台,支持配合推动有关部门深化本行业领域高风险摸排,强化风险管控,严厉打击治理非法违法行为。

12、改进监督检查方式。坚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监管、专项监管相结合,加强分级分类监管,确保重点企业、重要区域、重大风险覆盖。完善安全信息平台。充分发挥“普陀区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信息集成和大数据专业化分析功能,对隐患排查治理等监管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为政府决策提供客观有效的依据。健全社会化管理机制。推动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承诺制度,健全安全诚信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联合惩戒制度,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3、加强专业服务保障。通过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服务保障,充分发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技术优势。辅助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各街道镇重点监管单位和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四)突出重点区域领域,全面加强城市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治理

坚持把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强化政府监管责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机制,不断提升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

14、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全面提升冶金、造船、粉尘涉爆和液氨制冷工贸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落实重大危险源风险登记和管控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加强小作坊、小加工厂等小微企业和前店后厂、店厂合一等新业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

15、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推动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探索研究危险化学品负面清单和联合审批制度。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一张图、一张表”应用,落实《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三年计划(2018-2020)》。加强新型燃油、氢能源、工业用甲醇燃料等新能源的监管,推动多部门协调监管机制。

16、强化火灾安全隐患治理。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单位场所火灾安全隐患治理,继续推进火灾防控和电器火灾专项治理,加强人员密集型场所、大型综合商场以及城中村、三合一场所、旧区改造工程等火灾易发、事故多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17、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贯彻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018-2020年)》,持续开展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整治和寄递物流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运输企业“三超一疲劳”行为。加强“两客一危”、轨道交通、桥梁隧道等交通安全隐患的治理,完善“四长联动”“最小作战单元”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违章行为的专项治理,提升区域安全防控和应急处置水平。

18、深入推进建筑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中毒窒息、深基坑坍塌等突出安全隐患。全面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重点针对深基坑、起重机械、地下暗挖等危大工程,以及城市地下管网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9、稳步推进特种设备监管。全面推动使用满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运行安全远程监测全覆盖。提高本市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水平。加强锅炉、气瓶等压力容器安群管理,推进移动式压力容器二维码信息管理平台应用和动态信息化监管工作。

20、加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地下空间安全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双队伍”“双上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一支由各街镇居委会干部、另一支由区民防办与区人防管理所干部组成的监管队伍,将监管发现的地下空间安全隐患,第一时间上报相关街道镇和区民防办联络员,区民防办第一时间会同区公安、消防、街道镇等部门共同处置隐患,努力把地下空间安全工作管实、管全。

(五)强化安全法制观念,着力夯实城市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基础

21、发挥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作用。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现代信息技术,抓紧补齐信息化短板,加强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建立区域统一、互联互通、高效便捷的安全监管大数据应用平台,切实做到联网到位、监控到点、责任到人。

22、认真落实应急管理措施。以各级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和演练工作为抓手,努力提高各层级、各部门应急管理意识和预防处置能力。加强事故隐患分析研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及其重大隐患的理论分析和科学研讨,完善重大安全风险多发频发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严防严控机制,科学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3、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好第18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运用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大力推动主流媒体以及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厚植安全文化,广泛营造“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氛围。加强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等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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