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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安委办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9年 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道镇、各区属公司,区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单位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和《应急管理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9年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应急函〔2019〕180号)的工作部署,应急管理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计划于2019年8月至11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普法知识竞赛活动。为切实组织开展好普陀区的参赛活动,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深入动员,积极参与     此次活动是全国首届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主题的普法知识竞赛,对提升全民应急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的具体举措。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广泛组织本区域、本单位人员及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扩大竞赛活动覆盖范围,营造良好的应急管理法治氛围。    

       二、强化宣传,注重实效     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普陀实际,此次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具体推进工作由区安委办和区宣传部、区司法局、区应急局等单位综合协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道镇、各区属公司、区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单位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组织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宣传渠道,积极开展法规宣传报道,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培育应急管理法治文化。   

       三、突出重点,争先创优     区安全生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街道镇、区属公司和区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单位,要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主力军、职业队”的龙头引领作用,深入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开展。区安委会将在全国竞赛活动组委会、上海市对参赛单位和优秀个人进行总结、奖励的基础上,对全区参赛单位和优秀个人进行专项讲评,并将各单位参赛情况列入绩效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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