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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普陀区贯彻落实<上海市 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的实施意见》配套制度办法的通知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街道镇、各重点地区管理机构、各区属国有企业:

《普陀区贯彻落实<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实施意见》及配套制度办法已经区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普陀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试行)》《普陀区安全生产约谈警示办法(试行)》《普陀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普陀区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办法(试行)》等四项配套制度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

 

附件:1.《普陀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试行)》

          2.《普陀区安全生产约谈警示办法(试行)》

3.《普陀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4.《普陀区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办法(试行)》

 

 

 

 

 

 

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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