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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 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

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文旅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房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长风街道、长征镇:

为进一步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19〕57号)、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19〕30号)要求,即日起至2019年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深化整治突出风险隐患,有效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及连锁企业集团总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部署发动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结合实际分析本辖区、本条线消防安全形势,召开专题会集中部署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步骤,明确标准措施,切实将“回头看”工作落到实处。各属地街道镇要结合当前安全工作形势,联合相关部门在11月21日前对辖区内大型商业综合体及本连锁企业集团总部负责人开展一次集中约谈,部署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二、全面开展自查。各相关单位要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单位认真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印发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自查排查参考重点》(详见附件),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列出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抓紧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消除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安排专人严看死守,确保消防安全。重要节日期间,要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管理单位落实重大活动期间领导带班值守机制,单位负责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消防设施维保人员等重点人员必须在岗在位,明确重点岗位人员和逐楼层、逐区域的值班值守要求。

三、强化部门联动。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联合督查检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切实形成大型商业综合体监管合力。安委会办公室将结合即将开展的2019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加大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区域和单位,通报属地街道镇及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请各相关单位11月8日前,报送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部署情况;11月28 12月28 日,报送阶段小结和工作总结。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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