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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普陀区安全生产 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镇,区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普陀区贯彻落实<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实施意见》《普陀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办法》,以及2019年普陀区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要求,区安委会办公室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单位自查和区安委会办公室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在各街道镇、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实地抽查考核,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看工作台账、检查安全监管重点单位、反馈讲评意见等方式了解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三、考核安排
(一)成立考核工作组。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区应急局、区建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抽派人员组成考核工作组,共同参与考核标准审核、实地抽查和统一评定等工作。
(二)划分考核对象。对全区10个街道镇和16个专项监管部门、4个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分类考核。其中:
专项监管部门:主要包括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人社局、区建管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应急局、区民防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交警支队、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主要包括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文旅局、区国资委等部门。
(三)各单位开展年度履职践诺总结报告。一是对照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细则进行自查、自评(见附件1、2);二是进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述职、总结,形成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履职践诺报告书》(见附件3、4);三是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自查情况和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履职践诺报告书》。
(四)现场抽查考核。从12月2日开始,由考核工作组实施考核。具体抽考单位和时间提前1-2天通知。
(五)进行安全生产绩效情况评定。根据各单位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年度综合绩效评定。考核采取100分制进行量化评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四、工作要求
请各街道镇和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对照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自评打分,填写《普陀区安全生产责任履职践诺报告书》的工作数据和情况,并梳理汇总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隐患或风险情况、以及明年主要工作安排,形成书面情况报告,于12月2日(星期一)前,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的“附件”(各街道镇、相关部门对应附件1-4),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附件:1.《普陀区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街道镇)
2.《普陀区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专项、行业部门)
3.普陀区安全生产责任履职践诺报告书(街道镇)
4.普陀区安全生产责任履职践诺报告书(专项、
行业部门)
联系人:盛佳妮、刘健炜
联系电话:52564588-5916、5960
邮箱:liujianwei@shpt.gov.cn
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