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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的通知


区应急委各成员单位,各街道(镇),区属各单位:

近年来,全区逐步制定完善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各街道(镇)、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应急预案规定,扎实开展了一系列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并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伴随着我国进入新时代,社会矛盾发生深刻变化,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应急管理机构改革逐步深入、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思想理念进一步更新,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标准要求进一步提高,亟需对全区应急预案体系进行修订完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市、区应急管理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预防、有序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化管理。现就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原则

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原则:一是系统性。应急预案要涵盖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规范统一、相互衔接,形成一个完整体系。二是前瞻性。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应急管理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理念,突出风险辨识、评估,压实风险管控,强化监测预警。三是针对性在做好预案衔接的同时,要根据本领域、本部门、本街镇、本单位突发事件的特点,特别是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编制和修订预案,在上级预案框架内修订完善但不能照抄照搬上级预案。四是可操作性。各项应急资源必须进行广泛深入调查,预案中资源配备必须真实、可行,预案的内容必须具体、规范,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的处置程序和具体措施,确保用得上、效果好。五是规范性。应急预案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用词用语必须严谨规范。六是科学性。突发事件防范应把握规律,处置方案应讲究科学,注重科技成果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转化应用,强化“一网统管”在风险防范和突发事件应对中的科技支撑作用。七是高效协同性。各级各类预案应体现组织严密、职责清晰、联动顺畅、反应迅捷、处置高效。

二、明确职责

各部门、各街道(镇)、各单位要按照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能力,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要求,抓紧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对已制定应急预案的,抓紧进行修订和完善;尚未制定应急预案的,抓紧组织落实预案的编制工作。

(一)《普陀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修订完善,各相关单位做好配合。

(二)区专项应急预案由有关议事协调机构或部门在总体应急预案的指导下负责组织编制或修订(专项预案修订职能分工详见附件)。

(三)区级基层应急管理单元预案由区政府明确的各单元牵头单位负责组织编制或修订。

(四)部门预案由区有关部门负责编制或修订。

(五)街道(镇)应急预案由街道(镇)负责编制或修订;

(六)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负责编制或修订。

三、完善内容

各部门、各街道(镇)要结合各领域、各区域突发事件特点规律,在科学风险辨识和评估的基础上制定突发事件事前、事中、事后各阶段具体措施,按照各部门的职责设置应急预案组织体系、机构,摸清应急资源底数,明确人员分工和职责,确定监测预警、信息管理、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内容,做好人力、财力、物资、生活、医疗、交通、治安、装备、通信等保障。要加强应急处置案例的收集,完善各类具体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把握时间节点。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2020年9月底前完成。区专项应急预案修订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区级应急管理单元预案、部门、街道(镇)应急预案修订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2021年1月底前完成。

(二)加强组织领导。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多、要求标准高、联动性较强的工作。各部门、各街道(镇)、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主抓,并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尽快制定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修订任务。

(三)熟悉工作程序。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应严格遵照应急预案管理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前期扎实做好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急预案编制、修订过程中要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及社会人员的意见,作好预案衔接。经修订,区总体应急预案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经区人民政府审批,必要时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以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经部门有关会议审议,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街道(镇)应急预案由街道(镇)负责管理。区级专项预案、区级应急管理单元预案、部门预案、街道(镇)总体预案、区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纸质及电子文件应报区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四)确保预案质量。应急预案质量直接影响全区风险防范水平和突发事件应对成效,关乎全区安全稳定。本轮应急预案修定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各部门要准确理解修订原则和要求,切实提高应急预案修订质量。

 

附件:普陀区应急预案修订职责分工表

 

                   

普陀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

                            2020年7月2

 

 

附件

 

普陀区应急预案修订职责分工表


序号

预案分类

预案名称

责任单位

1

总体预案

普陀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

区应急局

2

自然灾害类
专项预案

普陀区处置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规划资源局

3

普陀区地震专项预案

区应急局

4

普陀区雨雪冰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区应急局

5

普陀区防台防汛专项应急预案

区防汛办

6

普陀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

区生态环境局

7

事故灾害类
专项预案

普陀区处置水务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区建管委

8

普陀区处置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区消防支队

9

普陀区处置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区生态环境局

10

普陀区处置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区市场监管局

11

普陀区处置内河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区建管委

12

普陀区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区金融办

13

普陀区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区公安分局

14

普陀区处置桥梁隧道运行事故应急预案

区建管委

15

普陀区处置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区建管委

16

普陀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区生态环境局

17

普陀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应急预案

区金融办

18

普陀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区商务委

19

普陀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

区应急局

20

普陀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区应急局

21

普陀区处置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区建管委

22

公共卫生类

专项预案

普陀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区卫健委

23

普陀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区卫健委

24

普陀区处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区市场监管局

25

普陀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区市场监管局

26

社会安全类
专项预案

普陀区处置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区外事办

27

普陀区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区政法委

28

普陀区处置重大刑事案件应急预案

区公安分局

29

普陀区处置人群密集场所事故应急预案

区公安分局

30

普陀区处置恐怖袭击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区公安分局

31

普陀区处置暴狱事件应急预案

区公安分局

32

普陀区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区网信办

33

普陀区处置文化旅游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区文旅局

34

普陀区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避难场所启用

应急预案

区民防办

35

普陀区处置民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区民宗办

36

应急保障类
专项预案

普陀区重要物资应急保障预案

区商务委

37

普陀区财政应急保障预案

区财政局

38

普陀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应急预案

区新闻办

39

普陀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区商务委

40

普陀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区应急局

41

普陀区通信保障专项应急预案

区科委

42

普陀区粮食专项应急预案

区商务委

备注

以上所列为主要专项预案,根据实际,专项预案需要增加类别的,相关职能部门可进行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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