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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普陀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各街道镇:

为贯彻落实区委政府领导批示和绩效考核相关要求,区安委会办公室根据《普陀区贯彻落实<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实施意见》《普陀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普陀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了《2020年度普陀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考核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10

 

 

2020年度普陀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巡查考核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巡查考核的约束激励作用,从严压实党政领导、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保障第三届进博会期间城市运行安全,确保本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形势平稳可控,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委、政府工作部署,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守住城市安全底线”作为首要目标任务,重点从明确责任落实深化专项治理、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基础建设防范遏制事故等方面,以巡查考核推动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本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内容

依据《上海市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2020年上海市消防工作意见》《普陀区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普陀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及2019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中发现问题的整改等要求,统筹确立巡查考核指标。

(一)明确责任落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深刻吸取突出事故教训分析研判本区安全生产形势任务。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及本区相关规定,明确和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二)深化专项治理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细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两张清单”,坚持动态监管,全力补短板、固底板、强弱项、堵漏洞,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重点管控,全面防范化解超大城市运行安全风险,全力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工作和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安全保障工作。

(三)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办法的执行,科学谋划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稳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任务落地,做好“回头看”。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加强上海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的意见》等法规文件,加强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夯实火灾防控基层基础,整体提升城市防灾救灾减灾能力。

)强化基础建设落实本市《关于完善街道乡镇管理体制整合街道乡镇管理服务资源的实施意见》,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依托“一网统管”平台,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消防+网格化监管模式,提高基层问题发现和隐患处置效能,推动安全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完善举报奖励制度,着力推进社会共治。

(五)防范遏制事故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控,生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进一步减少,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发生

三、巡查考核主要方式和安排

本次巡查考核采取单位自查和区安委会办公室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在各街道镇、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实地抽查

(一)成立巡查考核工作组。巡查组共分2组,由区委、区政府督查部门,以及区安委办相关成员单位和第三方专家组成。区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落实巡查考核工作。

(二)划分巡查考核对象。对全区10个街道镇和16个专项监管部门、4个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分类考核其中:

专项监管部门:主要包括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人社局、区建管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应急局、区民防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交警支队、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主要包括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文旅局、区国资委等部门。

(三)各单位开展年度履职践诺总结报告。各单位对照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考核细则进行自查、自评(见附件1、2),形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并于10月31日前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自查情况和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履职践诺报告书》(见附件3、4)

(四)现场巡查考核。10中下旬(1020-30日),巡查考核工作组将通过座谈访谈、抽查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区10个街道镇开展现场巡查考核。结合年度内开展的专项督查情况,纳入对各巡查考核对象的现场考核评分。原则上每个单位安排1天,具体抽考单位和时间提前1-2天通知。

(五)结果评定。根据各单位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履职情况进行年度综合绩效评定。考核采取100分制进行量化评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本次巡查考核结果将纳入各单位的年终绩效考核成绩,对实地抽查单位原则上今年不再安排年终绩效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考核,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巡查考核,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部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推动深入查找问题、发现不足、落实整改,提升安全生产履职能力和水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严格对照巡查考核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全面落实各项考核要求,确保工作抓早、抓好、抓实。

(二)实事求是,反映实绩。要认真对照巡查考核细则,查漏补缺,认真收集整理工作台账资料,同时也为每一年度的全国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巡查工作作好准备。要严格按照巡查考核安排,及时完成各项任务要求,按时报送相关材料。要实事求是,严禁虚报、瞒报、假报。逾期不报或不按规定要求报送,将酌情予以扣分处理。

(三)注重实效,加强整改。要以巡查考核为契机,认真总结一年来,各项工作取得的新成效和宝贵经验,也要认真检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巡查考核工作,既能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又为下一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基础。

 

附件:1.《普陀区2020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考

评分细则》(街道镇)

2.《普陀区2020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考

评分细则》(专项、行业部门)

3.普陀区安全生产责任履职践诺报告书(街道镇)

4.普陀区安全生产责任履职践诺报告书(专项、

行业部门)

上海市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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