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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镇:

近日,普陀区长寿路988号5楼一装修施工现场发生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8月12日,姜冬冬区长作出批示要求,安全生产一刻不能放松,严肃处理违规操作行为。为认真贯彻落实,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当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平稳有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根据《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建管委制定的〈普陀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普府办〔2018〕22号)文件要求,各街道镇迅速严格落实文件要求的属地内各类建筑工程的全覆盖排查工作。

二、排查内容

各街道镇针对限额以下小型项目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全面排查可能引发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等事故隐患以及危险性较大、易发生群死群伤重大事故的作业环节和危险部位。

全面检查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按照《普陀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要求的登记备案、开工条件、公告公示、检查验收、综合治理等是否落实到位。重点排查安全措施落实是否到位,资质是否相符,严禁无资质操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全面排查,并于8月25日前上报排查情况报告(开展的基本情况、采取的措施、存在的主要隐患及整改情况)及工作底数情况(附件)。在排查过程中,对于存在违法违规及重大安全隐患的在建工程坚决予以停工处置并限期整改。

(二)区建管委切实履行本区小型建设工程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对街道镇的行业指导,提升街道镇属地管理水平。

(三)区安委办、区建管委将组织联合专项检查组,对职能部门及属地街道镇开展专项检查。

(联系人:刘健炜 ;联系方式:52564588-5960 ;政务邮箱:liujianwei@shpt.gov.cn)

     附件:普陀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备案登记基本情况表

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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