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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普陀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执法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网格中心,各街道、镇:

为加快推进本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提升安全生产基层监管水平,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区“一网统管”建设要求,区安委会办公室、区消防委会办公室经前期梳理调研,形成了《普陀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执法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普陀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执法工作方案(试行)

 

联系人:盛佳妮        

 话:52564588-5916   

 

 

 

 

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普陀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518

 

 

 

 

附件

 

普陀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

执法工作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聚焦城市治理突出问题,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区“一网统管”建设要求,持续深化本区“3061”大安全工作体系,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为切入点,加大基层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牢牢守住城市安全底线,全面提升城市运行综合管理能力。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条块联动、资源整合、重心下移、强化监督”原则,依托网格化片区管理平台,推动安全生产、消防监管执法“关口再前移”,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导向,加强网格承接、数据运营服务和监督执法,织密防控网络,提升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动态监管、源头治理和前端处置效能。

二、监管主体

全区26个网格管理片区内的下沉人员,以网格化巡查方式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检查,落实巡查发现、快速处置、及时上报、监督执法等工作任务。

 

三、监管对象

全区26个网格管理片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重点巡查街道、镇重点监管企业(已建立“一企一档”的小微企业)和“十小场所”(购物、餐饮、住宿、公共娱乐、休闲健身、医疗、教学、生产加工、建筑施工、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等企业及场所。

四、监管内容

综合考虑各网格管理片区网格员持有“市行政执法证”“区安全检查证”的实际情况,将网格化安全生产监管分为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两类。

(一)日常巡查

未持有执法证件的网格员,根据《网格化管理巡查任务清单》,以观察询问方式,对生产经营单位建筑物外围有无安全隐患,经营场所是否按规定张贴、挂放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守则、警示标志、安全引导牌,是否存在前店后铺、底店上铺“三合一”违规住人,是否将电动自行车设置在场所内充电,是否未在重点部位(仓库、配电间、厨房等)配备不少于2具灭火器等情况开展巡查。

(二)执法检查

持有执法证件的网格员,依据《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普陀区安全生产通用检查标准指南》,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内对安全生产设施配备、规章制度落实、基本台账建立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五、问题处置流程

按照“应发现尽发现、应处置尽处置”原则,加强规范管理,实施分级、分类处置。

1.日常巡查发现的能够当场处理的轻微问题,以提醒、告知等方式,由网格管理片区下沉人员当场处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规范经营,落实整改责任。

2.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或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简易执法程序,由网格管理片区下沉人员当场口头或书面告知,督促整改并记录;当场无法整改的,限期整改并开具检查单,报各街道镇处置。

3.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隐患,由各街道、镇提交区相关部门联合处置;对列入区重大挂牌督办的事(案)件,由区安委会、消防委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处置。

六、工作要求

1.加强信息采集。加快打造“智联普陀”3.0版数据归集提供有力支撑。网格化监管工作在各街道、镇安全监管底数基础上,加大数据信息采集、更新和应用推进力度,更新完善“一企一档”数据信息。

2.加强业务培训。持续提高网格员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按照“先培训后上岗”原则,由区网格中心牵头,做好网格员集中培训工作,力求全体网格员懂检查、能记录、会报告。同时,各街道、镇要将网格员培训任务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培训,创新培训方式。

3.加强协同联动。加快推动基层网格化监管“一盘棋”的体系建设。发挥条块结合、上下联动作用,加强监管信息互通共享,做实“网格化+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管新模式,进一步延伸安全监管范围,最大程度上发挥基层网格化监管的延伸、补充和辅助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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