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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本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的通知

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街道镇、区属国有企业

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普陀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将问题隐患清单和措施制度清单(以下简称两张清单)制定工作明确如下:

一、工作目的

制定两张清单是对重点行业领域整治任务和现实存在的突出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清单化管理,进一步明确针对性措施、要求、责任单位和时限,实行挂图作战的重要步骤和手段。其中:问题隐患为企业重大隐患以及各街道镇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职能部门(以下简称“相关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其中重大隐患是指三年行动排查整治过程中单位(区域)存在的符合重大隐患判断标准的有关情况,或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突出问题是指在制度落实、机制建设、风险研判等宏观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措施制度各街道镇相关部门已制定或拟在三年行动期间制定的制度措施                                                                           

二、具体任务

各街道镇、相关部门负责本辖区、本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以下简称问题隐患清单,附件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度措施清单(以下简称制度措施清单,附件2)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以下简称进展情况,附件3填报工作,并督促辖区和下属相关生产经营单位配合落实

区建管委、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消防救援队等本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方案牵头单位负责督促本专项相关单位做好填报工作,将有关情况按时报送区安委办。

 

各单位需于9月2日前完成本年度第一轮两张清单制定和工作进展填报工作,将有关表格和进展情况报安委办,电子版同步报送至电子邮箱:liujianwei@shpt.gov.cn9月份以后每月3日上报前一个月的情况信息,逢节假日顺延。

、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安委会及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明确将清单制定工作纳入年度巡查考核重点内容,安委会也计划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和专项查内容。各单位要结合本区域、本行业的实际,科学组织实施,切实摸清风险隐患底数,细化具体工作目标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区属国有企业要主动抓推进、抓整改,督促下属企业和供应商一同落实工作要求,不留死角。

(二)狠抓整改。街道镇、各相关部门要坚持结果导向,既要将重点任务和突出风险隐患全覆盖进清单,又要着力抓问题整改,避免走形式、走过场。各街道镇牵头部门要加强问题整改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要通过集中治理,推动制约城市安全发展的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治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稳步提升。

(三)群防群治。各单位要充分依靠和发动智库咨询机构、专业第三方和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清单制定工作。要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发挥工会作用,组织职工群众主动参与,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加强隐患治理。

(四)标本兼治。各单位要以两张清单制定工作为契机,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附件:

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发现的突出

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

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度措施清单

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普陀区安委会办公室

2020年8月24

 

(联系人:盛佳妮、刘健炜,联系电话:52564588转5916、5960,邮箱:liujianwei@shp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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