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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办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遏制本市安全生产领域重特大事故》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普安办〔2019〕9号

 

区安委办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遏制本市安全生产领域重特大事故》的通知

 

各街道镇、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区属企业和区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单位:

现将《市安委办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遏制本市安全生产领域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沪安委办〔2019〕7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并结合近期下发的《区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普安办〔2019〕6号)、《区安委办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市应急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普安办〔2019〕7号)要求,切实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要求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牢牢守住城市安全底线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密组织、压实责任,深入动员、细化分工,继续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一步排查并消除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从严落实党政领导安全责任、街镇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突出抓落实的效果,强化抓落实的责任,把突出隐患排查出来解决掉,把真正的重大风险控制住,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

二、突出整治重点,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集中1个月时间,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按照各级安全生产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大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和工贸行业、特种设备、交通运输、消防等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各街道镇、各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五个一批”工作要求,严查一批突出问题,整治一批重大隐患,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惩处一批非法违法责任人。

各类企业要认真吸取“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亡羊补牢,集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一次安全承诺,一次隐患排查,一次应急演练,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安全意识。

三、抓住关键时节,着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紧紧抓住防台防汛和重要节庆、第二届进口博览会等关键时节安全特点,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大型购物中心、人员密集场所、加油气站、特种设备以及粉尘涉爆、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危险货物运输、高空坠物等高风险问题的安全防控措施,提早谋划、严密安排、精心组织,努力做细做实安全保障工作。加强重点时节的应急值守和值班备勤,严格落实领导干部24小时在岗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关键时刻快速响应、科学应对、高效处置,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各街道镇(附件1)和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区属企业及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单位(附件2),请于2019年4月25日16时(下周四)前,将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4月份)报表》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盛佳妮,联系电话:52564588-8006,传真:8005,邮箱:shengjn@shpt.gov.cn

 

 

附件:1.各街道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

4月份报表;

2.   各部门(单位)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4月份报表;

3.市安委办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遏制本市安全生产领域重特大事故的通知。

 

 

 

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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