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地下空间安全检查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普陀区地下空间安全检查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人民防空人民建,人民防空为人民”的民防工作本质,提升本区地下空间的长效管理,更有效掌握我区地下空间动态情况,提升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的效率,确保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特制定普陀区地下空间安全检查制度。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普陀区地下空间安全检查制度,进一步深化地下空间“精细化、标准化管理”,依托地下空间“一网统管”系统,结合“智联普陀,城市大脑”平台,整合管理资源,落实管理职责,推动地下空间管理分级派单、分类处置、综合治理、监督考核等长效机制运行,实现我区地下空间平稳运行,依法管理的目标。

二、管理对象

    普陀区登记在册的全部地下空间及物业管理公司。

二、 检查人员

(一) 物业管理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二) 各街道管理员

(三) 民防专业队队员

四、巡查方式

(一)物业管理单位自查

(二)运用新开发的普陀区地下空间“一网统管”系统进行任务分配,检查结果直接通过扫描工程口部巡更二维码后上报平台。

五、地下空间安全检查标准

根据《上海市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监督检查管理规定》,结合普陀区地下空间安全工作相关要求,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规范地下空间安全检查。

1.消防隐患

(1)违规住人:地下空间不允许存在床铺、沙发床等明显为住宿提供便利的物品,值班室工作需要允许放置简单的桌椅。检查发现隐患后,需在相应位置拍摄违规住宿的照片(床铺、被褥等),上传平台。整改标准为彻底清理相应的家具和物品,同角度位置拍摄相应照片上传平台进行对比,确保不存在住宿条件。

    (2)大功率电器:地下空间不允许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如作为办公场所等需要使用如冰箱、微波炉等电器的,需制定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并专门配备相应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后,需拍摄相应大功率电器的照片(一张照片不够可通过多张照片说明情况)并配以文字说明,上传平台。整改标准为该地下空间不再存在相应违章电器,消除该安全隐患。

    (3)易燃易爆品:地下空间作为仓库使用时,不允许存放诸如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易燃易爆物品,同时也不允许存放诸如硬纸板、泡沫塑料、纺织品等可燃物品。检查发现隐患后,需拍摄相应易燃易爆品的照片(一张照片不够可通过多张照片说明情况)并配以文字说明,上传平台。整改标准为该地下空间不再存在相应易燃易爆品及可燃物品,消除该安全隐患。

    (4)乱拉电线:地下空间内的电气线路应贴墙穿管以确保安全,不允许存在裸线、飞线或使用拖线板。检查发现隐患后,需拍摄相应照片(一张照片不够可通过多张照片说明情况)。整改标准为切断所有不规范电线,裸露的电线头需用胶布包裹,以免造成新的安全隐患。相关整改情况需拍摄照片上传平台。

    (5)功能房堆物:配电房、水泵房等功能房不允许堆放任何物品。检查发现隐患后,需在相应位置拍摄照片上传平台。整改标准为彻底清理功能房物品,同角度位置拍摄相应照片上传平台进行对比。

    (6)消防器材不达标:地下空间内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确保在有效期内,能在应急时发挥相应的作用。管理单位需有明确的台账记录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日常管理,并能在检查时提供。检查发现隐患后需拍摄相应灭火器压力表不在正常范围、消防设施设备损坏等照片,并配以文字说明。整改完成标准为管理单位提供相应消防设施设备的购买及维保的合同,并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相关材料均拍摄照片上传平台予以存档。

    (7)消防通道阻塞:管理单位理应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确保应急时人员能够正常疏散。检查发现隐患后,需在相应位置拍摄消防通道不通畅的照片,上传平台。整改标准为彻底清理消防通道内的杂物,确保通道畅通。整改标准为同角度位置拍摄相应照片上传平台进行对比,确保消防通道在必要时起到应急疏散的作用。

    (8)违章搭建:地下空间内无采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违规隔间或搭建夹层空间的行为。检查发现隐患后需在相应位置拍摄照片,上传平台,并配以文字说明隔间数量及材料。整改标准为拆除所有违章隔间,并清理相关垃圾,确保地下空间恢复原始结构后同位置拍摄照片进行对比上传平台。

    (9)非机动车库火灾隐患:管理单位应保证电动自行车有序停放,无违规充电行为(飞线充电,未使用智能充电桩长时间充电),确保非机动车库消防设施设备和监控设备完好有效。检查发现隐患后,需拍摄照片并文字说明相关隐患的类型以及其他相关情况。整改标准为管理单位配齐相应的安防、技防设施设备,拍摄相应照片上传平台。

    2、防汛隐患

    (1)防汛器材不达标:管理单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挡水板和防汛专用沙袋,保持固定潜水泵的正常运作和排水沟的畅通,确保汛期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可以用文字或照片说明相应情况,上传平台。整改标准为管理单位配齐相应的规范器材,并在相应器材上予以标注防汛专用,拍摄照片上传平台。

    (2)积水、渗水:管理单位应确保地下空间的使用情况良好,无积水和渗水的情况。检查发现后在积水、渗水区域拍摄相应照片。整改标准为管理单位对相应积水、渗水点进行修复并确保无其他积水、渗水点出现后同位置拍摄相应照片进行对比后上传平台。

公用民防工程检查中发现相关问题,由管理员扫码上报并拍摄相关图片配以文字说明,上传平台。片长获取相关隐患信息后抄送至项目管理部,由项目管理部安排施工单位进行相应处置措施直至隐患消除。整改标准为对应点位同位置拍摄相应照片进行对比后上传平台。

3其他问题

    (1)管理混乱:无管理人员,无各项应急制度、方案,环境卫生脏乱差。检查发现后用文字或照片说明情况,上传平台。整改标准为管理单位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方案,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将相应的制度和方案以及现场照片拍照上传平台。

    (2)宣传工作:各类安全宣传海报、管理制度、工程平面图未上墙。检查发现后要求管理的单位需将宣传海报、管理制度等张贴在地下空间明显位置后,拍摄照片上传平台。

六、防护效能检查标准

根据《上海市民防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结合普陀区民防工程实际使用情况,充分发挥民防工程防护功能作用,制定以下巡检规范标准,落实区内民防工程防护效能完好。

1. 工程结构完好

    (1)检查防倒塌棚架的结构完好性,结构局部如围护构件、顶板、梁、柱、基础等无损坏,若出现局部损伤等情况影响使用时,是否及时维修加固。整体结构产生的裂缝及结构安全或影响使用时,是否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

    (2)民防工程内部的承重结构、口部、防护设备是否完好。

2. 防护密闭设备、设施性能良好。

    (1)与民防工程无关的管道不得穿过民防围护结构;进入民防工程的管道及其穿过的民防围护结构是否均采取防护密闭措施,并且按照民防工程设计规范要求落实。

    (2)在有防护密闭要求的门框墙、临空墙、隔墙上不得任意凿开墙体。若须改造,必须进行施工图设计,按规定审图并同意后施工,并做好密闭处理。

    (3)立体式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长期处于开启或关闭状态时,是否用千斤顶支撑或用强度可靠的垫块垫托门扇下部,以防门轴长期局部受力产生疲劳下垂变形。

    (4)密封胶条是否清洁及完好,不得出现脱落、龟裂、硬化、变色、裂纹等老化现象。

    (5)活置式门槛是否按照要求妥善放于门扇内面板或邻近侧墙上。平时门槛部位地面螺栓孔是否用螺栓堵塞或充塞黄油并上铺胶板或钢板采取固定措施,以防螺栓孔变形损坏。

    (6)防爆波活门是否干净整洁,零配件齐全,张开角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 风、水、电、暖、信息等系统工作正常。

    (1)污水集水池(井)是否保持正常可用,池内滤网、爬梯、水位计等部件是否完好。

    (2)口部洗消系统是否正常可用,各项设备是否正常、开关灵活、调温准确、管道完好及通畅。

    (3)防爆波井、水封井、法兰堵板、防爆波化粪池、防爆波地漏是否设施完好,井内是否有沉积的污泥、杂物。

    (4)扩散室(箱)是否保持清洁、无作他用,是否墙面干燥、无积水,进、排风是否通畅,无阻塞。

    (5)进风、排风等通风系统是否完好,风速是否达到技术标准,满足换气次数。密闭阀门、超压排气阀是否完好,零配件完整、有效。

    (6)油泵、深井潜水泵、手摇泵机组及其动力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7)电站机房内是否有详细的柴油发电机组操作规程、运行日志、操作记录和事故缺陷登记。柴油发电机是否完好、有效。

4. 金属、木质部件无锈蚀损坏。

    (1)各类门扇、框表面及外露金属件的面漆是否完整、无锈斑。

    (2)闭锁、绞页及其传动机构的运动部位是否运转通畅。

5. 进出口道路畅通,孔口伪装及地面附属设施完好。

    (1)通风采光窗、竖井、排烟竖井等各种外露孔口的挡雨盖板(帽)保持完好,废弃的外露孔口及时采取防护封闭措施。

    (2)出入口及5米范围之内无临时设施修建、堆放的物资器材,影响口部通畅。孔口100米范围内无堆放、储藏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的物品。

    (3)外露孔口松动缺损部件是否及时修理或更换;孔口周边的积土、杂物是否及时清理。平时需要封堵的孔口,是否完好,一旦破坏应按照原封堵方式重新封堵。

七、安全隐患处置流程

管理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后立刻扫码上传说明安全隐患,并完成轮次内的常规巡检任务。

    1、消防、防汛、其他安全隐患:由各片片长汇总后以派单形式下发至管理员处限期一周落实整改,必要时片长需协助管理员共同处置相关安全隐患。遇到较难落实整改的安全隐患,片长上报至所长室,由所长室下发整治任务至民防专业队伍并将相关情况抄送街道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整治。

    2、防护效能安全隐患:隐患直接进入系统的执法管理模块,根据管理员上报的防护效能隐患具体内容及数量,确定工程是否进行行政执法操作。符合立案条件的工程根据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要求进行立案调查,并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与严重程度选择简易程序或一般程序进行案件的处罚形式。行政执法工作由所长室牵头,各片片长及街道(镇)管理员组成执法工作小组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行政办公室负责配合询问调查笔录和案卷目录的制作。案件调查过程中,每一步的相关文书及影像文件,需及时上传平台予以存档。

    3、公用民防工程设施设备、结构问题:由各片片长汇总后直接抄送至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相关同志联系施工单位对存在的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直至隐患消除。

普陀区民防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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