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民防办下属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函

 

区人社局:

  2015年9月,根据普编〔2015〕18号文件批复,区民防办调整了下属事业单位民防车库综合管理中心的机构名称和工作职能,更名为普陀区民防应急救援中心,核定编制1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岗位设置管理八级2名,管理九名3名。现该单位实有在编人员5名,其中副主任(主持工作)1名,管理八级1名,管理九级1名。

  为保障民防应急救援中心的工作职能能够正常履行,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在目前不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情况下,经民防办党组研究,决定从民防办下属事业单位人防工程管理所调动2名人员到民防应急救援中心工作,具体人员情况如下:

  罗莹,男1981年9月出生,2009年8月进入人防工程管理所工作,现任人防工程管理所副所长,管理八级。调到民防应急救援中心任副主任,管理八级。

  陈恺,男,1988年3月出生,2014年12月进入人防工程管理所工作,管理九级。调到民防应急救援中心工作,管理九级。

  妥否,请函复。

  上海市普陀区民防办公室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