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上海市普陀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2017-2025)》的请示

普陀区人民政府:

为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2013-2020)>的批复》(沪府【2016】72号)精神,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防办关于推进本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6号)要求和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工作部署,区民防办组织编修了《上海市普陀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2017-2025)》(送审稿)。该规划已征询了区规土局、区发改委、区教育局等22家部门意见,并于2017年10月31日通过了专家组的意见评审。现报区政府审批,审批后按要求报市民防办备案。

妥否,请批示。

上海市普陀区民防办公室

2018年1月11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