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采购执法全过程记录装备的通知

各街道、镇:

根据市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装备技术参数与配置标准> 的通知》(沪城管执〔2017〕18号)的要求,实现城管执法全过程的记录电子化,要求如下:

1、采购执法记录仪与数据管理平台(终端),实现队员执法办案、勤务、督察等城管业务的全过程电子化记录,配置要求详见附件;

2、与区级视音频数据管理平台(软件)、现有业务信息系统对接,实现执法电子资料与勤务、督察、执法办案等子系统关联共享。

附件:关于印发《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装备技术参数与配置标准》的通知







普城管执(2017)8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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