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普陀区城管执法局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队:

现将《2018年普陀区城管执法局监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2月1日

2018年普陀区城管执法局监督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全市城管执法系统2018年执法监督工作任务,全力推进年度重点执法监督工作,根据市局《2018年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18年,区城管执法局将以5项重点执法监督工作的推进为依托,逐步理顺督察工作体制,进一步完善督察工作相关机制,不断加强督察工作力度,促进执法实效提升,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日常督察工作

日常督察包括:街面实效督察、人员行为规范督察和内务管理督察。街面实效督察范围为重点道路、重点区域(学校、医院、轨交站点、菜场、区际结合部等)和景观区域。人员行为规范督察范围为着装规范、仪容规范、举止规范和执勤规范。内务管理督察范围为街镇中队的内务设置、装备管理、值班备勤情况。

区局执法监督部门开展区级街面实效督察、人员行为规范督察和内务管理督察,并承担市级日常督察单的受理分派、处置复核工作。街镇中队督察员开展本中队人员行为规范和内务管理督察。日常督察全年常态化开展。

(二)开展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

重要批示件督办范围包括:涉及城管执法的人员伤亡事件、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等。

区局执法监督部门按照市、区两级领导和主管部门重要批示件开展督办工作。

发生下述情形的,区局监督科启动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1、市(区)委、市(区)政府领导批示办理;2、市(区)局领导批示办理;3、新闻媒体曝光;4、舆情监控交办。区局在收到“重要批示件督办单”后,应当按照督办单规定的具体时限和报告事项报告调查处置情况。

在重要批示件督办过程中,发现城管执法人员有违纪违法情形的,移交局纪委处理。

(三)开展专项制度评查工作

本年度专项评查的重要执法办案制度包括: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专项评查。评查事项包括:1、区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制定情况;2、区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培训情况;3、街道(镇)中队执法记录仪、数据管理终端等执法记录设备,音像资料传输、存储设备,视频监控设备配置情况;4、街道(镇)中队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和音像资料的录制、归档和保存情况。评查方式为书面汇报、资料调阅(按照每区抽取两个街镇中队比例)等。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专项评查。评查事项包括:1、区局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2、区局一、二季度抽查数量、抽查比例、现场检查、立案处罚、信息公示情况等;3、街镇中队沿街经营单位、餐厨废弃油脂、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建设工地和中转码头信息库。评查方式为区局书面汇报,台账抽查(按照每区抽取两个街镇中队比例)等。

(四)开展依法履职监督工作

依法履职监督范围是市民在信访投诉中反映的城管执法人员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选择性作为问题。

发生下述情形的,区局监督科启动依法履职监督工作:1、市(区)局领导批示办理的信访件、投诉件;2、同一问题被信访、投诉3次以上的。依法履职监督应当在信访或者投诉时限内办结,监督结果建档备查;如需答复市民,由信访部门和投诉处理部门统一答复。

(五)开展重大事项报告和处置工作

重大事项报告和处置的范围包括:涉及城管执法的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群体性事件(以下简称“突发重大事件”)等。

区局监督科承担突发重大事件报告和监督、指导处置职责;区局执法监督科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承担违纪违法案件信息报告职责(由局纪委提供具体案件信息)。

执行突发重大事件逐级上报和处置制度。事发地街道(镇)城管中队应当在突发重大事件发生(或者发现)后30分钟内以口头方式、1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区局监督科报告。突发重大事件报告事项包括: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和现场情况;2、事件的具体经过;3、事件原因的分析;4、事件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及效果;5事件处置进展;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详见突发重大事件情况报告表》)。突发重大事件处置期间执行“日报制”,各街道(镇)城管执法中队应当在每日12:00之前向区局监督科书面报告处置进展。

在突发重大事件处置过程中,发现城管执法人员有违纪违法情形的,移交局纪委处理。

三、完善工作体制、机制

1、加强组织建设。区局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执法监督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坐实两级督察网络体制,完善、细化督察工作体制。主要有:一是补齐增强区局监督科专业督察人员力量,按照科室至少4名专业督察员(持督察证)的要求配置;二是调整梳理基层城管执法中队督察员制度,调整补齐基层中队督察工作分管领导和督察员,按照每个中队3名督察员的要求配比(其中1名是中队督察工作分管领导);三是增加区局机动中队作为局级督察的补充力量,有效应对突发情况。区局在本年度内对全体执法监督人员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并制定执法监督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开展优秀督察员评比工作,解决工作评价和履职保障问题。

2、落实工作机制。一是各街道(镇)城管中队要制定月度工作计划,并按时(每月25日前)将月度督察数据、月度督察工作小结及下月督察工作计划通过“网上督察”平台报送。二是每月通报,双月例会。区局定期召开执法监督双月例会,部署工作,沟通情况,交流经验。三是定期检查,确保实效。结合各街道(镇)城管中队季度绩效考核,区局按季度评估检查各中队督察工作情况,在系统内进行情况反馈和通报。

3、实施“网上监督”。结合区局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最终实行督察工作全网络,通过网上督察平台推动、考核督察问题的整改落实。

4、强化结果应用。区局执法监督结果纳入各街道(镇)城管中队绩效考核;并制定具体办法,将执法监督结果和城管执法人员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绩效考核、个人收入、责任追究挂钩。

5、评选先进典型。区局四季度开展优秀督察员评选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工作经验,表彰激励先进典型。

附件:2018年本市城管执法系统执法监督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2018年区城管执法系统执法监督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任务

内容

责任部门

时间

1

日常督察

区级日常督察(街面实效、人员行为规范、中队内务管理)

区局监督科

全年

 

2

街镇级日常督察(人员行为规范、中队内务管理)

街镇中队

3

重要批示件

督办工作

领导批示办理、新闻媒体曝光、舆情监控交办的涉及城管执法的人员伤亡事件、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等

区局监督科会相关部门

即时

4

专项制度评查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评查

市局监督处

区局监督科

一季度

5

“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评查

市局监督处

区局监督科

二季度

6

依法履职监督

区级信访投诉履职监督

区局监督科

即时

 

7

重大事项

报告和处置

突发重大事件逐级上报和处置

街镇中队

区局监督科会相关部门

8

违纪违法案件信息上报制度

区局监督科

区局纪委

9

制度建设

机制保障

区局、街镇督察队伍建设

区局监督科

1月底前

10

区局年度执法监督计划报送

区局监督科

1月底前

11

区局执法监督工作月度总结和计划、月度督察数据报送

区局监督科

街镇中队

每月25日前

12

检查街镇中队督察工作

区局监督科

每季度

13

双月例会

区局监督科

双月

14

“网上监督”运用

区局监督科

街镇中队

全年

15

制定执法监督结果区级应用细则

区局监督科

3月底前

16

优秀督察人员评选

区局监督科

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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