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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5年度大队“优秀信访工作者”评比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5年度大队

“优秀信访工作者”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分队:

2005年以来,大队信访工作在大队党委的领导下,在各科室、分队的支持下,尤其是在一些从事信访基础资料工作和信访矛盾接待处理同志的努力下,较圆满地完成了大队信访工作任务。为了进一步表扬先进,激励大家以更高的热情投入到新一年的信访工作中去,经大队党委研究同意,决定开展“2005年度大队优秀信访工作者”评比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 评比对象:

1、在各分队(科室)从事信访资料基础工作的同志;

2、信访受理或者接待负责处理信访事项工作的同志。

二、评比要求:

1、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显著;

3、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请各分队推荐一名同志,填写在盖有分队公章的推荐表中,于1月25日前至交大队信访科。

附:优秀信访工作者推荐表

 

 

 

普陀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二00六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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