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具体职责和人员配备方案

依据《<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普府办【2015】76号)规定,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0名,其中科室编制6名;内设综合科、政工科、法制科、监督科和协调科5个职能科室,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现结合局实际情况,初步拟定各科室及纪检监察机构具体职责和人员配备情况如下:

一、综合科

(一)分管领导:王立志

(二)负责人:张惠敏

(三)科室借用人员:10人

张惠敏、陈家斌、季小英、赵云、章立群、杨文国、朱秀华、 郭罗风、陈珉、徐立。

(四)主要工作内容

局机关行政日常事务、信息档案、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

(五)工作职责

负责文件收、发文,行政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政府信息报送、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书面意见、政协提案、党代表意见提案办理、舆情处置工作;负责保密、会务、值班管理、安保工作;负责标准化规范化创建与复检、市执法局年度绩效考核、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负责局《城管简报》的编发工作;负责资产、装备、服装及物品采购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出纳工作;负责车辆管理及处理工作;负责临时工的聘用及招投标工作;负责大队仓库租借、人员及暂扣物品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工科

(一)分管领导:张楚

(二)负责人:潘英东

(三)科室借用人员:5名

潘英东、陈玲、方静华、魏俊、黄琍民(工会)。

(四)主要工作内容

组织人事、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劳资、人事档案、工青妇等工作。

(五)工作职责

负责落实基层党建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对党支部的工作进行指导、督查、评估;负责落实局领导班子及个人的民主生活会和考核工作;负责落实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干部在线学习;负责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社会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局先进典型的弘扬和表彰工作;负责局机构编制管理、人员录用、调动、考核、奖惩、任免、岗位交流、培训(初任、任职)、劳资、辞职和退休等相关工作; 负责局(大队)人事档案、体检、疗休养、献血和工伤评定工作;负责统战相关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和计划生育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法制科

(一)分管领导:姚素林

(二)负责人:张年华

(三)科室借用人员:6人

张年华、任冠勤、唐靓、郭仲年、张中华、张亮。

(四)主要工作内容   

案件审理、法制建设、业务培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工作职责

 负责城管执法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及执法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执法文书案卷的指导、审核、评查、考核等工作;负责城管执法的业务培训、执法证更换、回收和普法教育工作,并配合做好社会法制宣传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组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非本局职权范围内的案件移送,接受外单位移送的属本局职权范围内的案件处理工作;负责各中队对管辖权发生争议案件的指定管辖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监督科

(一)分管领导:姚素林

(二)负责人:刘宝琪

(三)科室借用人员:5人

刘宝琪、倪斌华、张剑民、唐猛进、成俊伟。

(四)主要工作内容   

监督评议、监督考核、资格管理、指挥中心、民兵武装

(五)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的城管执法保障工作,建立完善执法协调工作机制;负责跨区域重大执法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负责对区域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出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区域城市管理执法实效工作进行的督察;负责区域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的督察,负责社会各层组织的社会评议工作;负责对各街镇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考核;负责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民兵武装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协调科

(一)分管领导:王立志

(二)负责人:李伟钢

(三)科室借用人员:6人

李伟钢、王成、蒋雷、顾烨、任之屏、刘亦瑾。

(四)主要工作内容

信访投诉、网格化

(五)工作职责

负责市12319投诉平台的接、转、办工作;负责市、区12345市民热线的接、转、办工作;负责市、区信访系统转来的交办件、转办件、网信、市长信箱、局长信箱以及其他上级部门转交办件工作;负责处理接、转、办市民来信、来访、来电的信访工作;负责各类信访、投诉来信的处理并进行督办、转报送工作;负责局信访人员的培训并给予指导检查;负责做好日常网格件接单、转办、办结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纪检监察

(一)分管领导:张楚

(二)负责人:朱小杰

(三)借用人员:2名

 朱小杰、胡萍。

(四)主要工作内容

监督检查、廉政建设、守法教育、 违纪查处

(五)工作职责

负责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协助局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对基层中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和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纪检监察来访、来信及举报案件,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负责做好党的纪检宣传工作,抓好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负责区委巡察组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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