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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销普陀区人防工程管理所 历史账面不良资产的请示
索引号:
SY002442240020170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7-01-05
发文字号:
普民防办〔2017〕1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1月05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防办公室
区财政局:
根据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对区人防工程公司不良资产处置的请示》的批示(普府办收〔2008〕办222号)和上海琳方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普陀区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所关于财务报表及部门决算报表的审计报告(沪琳方会师报字2016-ASJ1256号)的要求,本系统下属事业单位普陀区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所需核销账面不良资产,核销金额为1299197.93元。该款项由原人防工程公司内部往来应收下属分支机构的款项和会计核算差错形成。现请财政局批准予以核销。
当否,请批示。
普陀区民防办公室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