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公用民防工程主体结构及设施设备改造所需民防工程专项资金的请示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为落实《上海市人民防空建设发展““十三五””规划》(沪府办发【2018】14号)“公用民防工程的完好率保持在90%以上”要求,同时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普陀区民防办对全区公用民防工程防护效能进行了专项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全区目前公用民防工程完好率为75%,主要原因为在2016年我区完成公用民防工程清退整治工作之前,工程使用人随意破坏民防工程结构、拆卸损坏民防设施设备,致使民防工程战时防护效能受到破坏,而平时维修养护已无法达到恢复工程防护效能的目的。

为此,2018年我办拟在石泉一村24-25号(工程编号普石GR0279)等23个主体结构及战时防护设施设备不能满足工程防护要求的公用民防工程中开展主体结构及设施设备改造工作,工程总面积约2.2万平方米,此次项目完成后,我区公用民防工程完好率将达到90%以上。根据估算,上述23个公用民防工程共需主体结构及设施设备改造经费610万元,其中通风系统改造184万元,排风口部新建20万元,临战封堵钢板建设2万元,墙面堵漏30万元,临空墙修复39万元,加装三防门42万元,口部重建11.4万元,消防设备改造80万元,沉降缝修复18万元,坡道改造132万元,工程二类费用51.6万元。

现特申请普陀区公用民防工程主体结构及设施设备改造所需市民防工程专项资金补贴610万元。

妥否,请批示。


普陀区民防办公室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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