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8年度项目预算的申请
区财政局:
为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已同意今年给予我办民防工程专项资金补贴,因此需调整我办2018年度机关和事业单位项目预算,明细如下:
一、民防办机关本级
调整(含追加和按计划拨付)普陀区“保留报废民防工程分类管理”项目经费704.47万元,明细如下:
1、追加区“保留报废工程分类管理”项目经费402.235万元。市民防办已批复同意我办申请该项目民防工程专项资金补贴402.235万元,并纳入2018年度预算。
2、按计划拨付“保留报废工程分类管理”项目经费302.235万元。贵局年初已安排该项目预算402.235万元,上半年已拨款100万元,现申请按计划拨付余款302.235万元。
二、普陀区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所
追加区“公用民防工程精细化管理”项目经费610万元。为落实市民防办《关于贯彻落实加强本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民防重点工作三年行动方案》(沪民防【2018】24号)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普委办【2018】6号)文件要求,区民防办组织开展公用民防工程精细化管理工作,并由市民防办给予民防工程专项资金补贴。
我办2018年度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申请调整项目经费1314.47万元,其中追加1012.235万元,按计划拨付302.235万元。
特此申请。
普陀区民防办公室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