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2023]0064号决定书
索引号:
SY310107202301065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5-17 16:38:58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3〕64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17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霖华教育培训学校: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3年5月15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中小学生文化学科培训、中小学生语言培训(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非学历文化知识培训(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