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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社会团体变更登记[2023]0059号决定书

上海市普陀区反邪教协会: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法定代表人、主管单位的申请,已于2023年5月4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铜川路1809号变更为甘泉路40号二楼(东);法定代表人由纪华变更为郝勇;主管单位由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协会变更为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政法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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