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2023]0003号决定书
索引号:
SY310107202300174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1-09 12:56:02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3〕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0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复达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3年1月9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房地产经营中介员、商品营业员、办公应用软件操作员四级,花卉园艺工(五级),客房服务员(四、五级)。(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职业技能培训(餐饮服务类、计算机类、管理类、机电类等)。(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