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2022]0118号决定书
索引号:
SY310107202201665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2-11-21 14:16:20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2〕118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21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普陀区西部365职业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2年11月21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 防水工、水供应输排工L、抹灰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防水工、抹灰工、水供应输排工L、物业管理员[五级、四级、三级](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