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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沪普民社登[2022]0058号决定书
索引号:
SY310107202200969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7-18 17:10:27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2〕58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22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星桥艺科进修学校: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2年7月18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中等及中等以下非学历业余教育。(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普通高中学生学科类培训(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