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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沪普民社登[2022]0055号决定书
索引号:
SY310107202200962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7-11 15:00:02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2〕55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15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普陀区融沃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2年7月11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国际商务运营实施[专项职业能力]、家政服务[专项职业能力](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国际商务运营实施、电子商务师[中级/四级、高级/三级]、家政服务员[初级]、劳动关系协调员[高级]、网站设计与网页制作(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