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对该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附: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社会组织名单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