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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2022]0043号决定书

上海市普陀区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2年6月13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化妆师、美容师、美甲师、助理心理咨询师。(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美容师(初级/五级、中级/四级),美发师(初级/五级、中级/四级)(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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