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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2022]0022号决定书

上海正心社区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业务范围、主管单位的申请,已于2022年1月28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石泉六村63号208室变更为千阳南路99弄17号二楼17-018;业务范围由策划各类社区公益活动和项目,吸纳社会资源,帮助困难人群,服务社区群众。(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社区各类公益活动的策划与实施,开展为老及便民服务项目;青少年活动的策划、指导、托管与实施,承接政府部门购买的服务项目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主管单位由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石泉路街道办事处变更为共青团普陀区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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