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2021]0137号决定书
索引号:
SY310107202102645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11-02 09:23:17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1〕137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08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欣悦公益发展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已于2021年11月1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阎泉变更为王晓萍。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