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2021]0108号决定书

上海市普陀绿健青少年体育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已于2021年8月17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刘传变更为刘建序。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08月18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