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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2021]0108号决定书
索引号:
SY310107202101760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8-18 16:50:30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1〕10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1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绿健青少年体育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已于2021年8月17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刘传变更为刘建序。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