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普陀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持续推进本区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和社会救助绩效考核工作,确保本区社会救助政策和专项资金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的通知》等要求,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目的

全面检查各街道、镇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查找和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和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安全运行和及时足额发放,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推动社会救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检查的内容

(一)社会救助改革创新任务。检查贯彻落实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相关政策措施情况及本区 “三循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加强辖区救助顾问队伍建设,引导“救助顾问”参与社会救助的各个环节,探索建立“政策找人”工作机制情况,助推本区救助工作的有力开展。

(二)各项社会救助工作政策落实及资金运行管理情况。检查社会救助各项工作的操作管理情况,确保救助对象的核定公开公正公平,并坚持动态管理。重点检查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执行情况以及临时救助、因病支出型贫困、特困人员供养等专项救助的执行情况。检查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发放情况及民政资金内控监管平台具体使用情况。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将政策法规文件、办事指南、审核审批信息、监督检查信息等事项在街道、镇政府政务公开栏或通过居务公开栏进行发布公示,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

(三)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政策落实及复审情况。检查支内回沪帮困补助档案规范化管理。以及2021年度支内回沪帮困补助复审情况,确保帮困补助标准核定正确。

(四)社区市民综合帮扶资金。检查街道、镇帮扶配套资金足额到位情况,设立帮扶资金专户专账、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帮扶资金相关财务账目符合审计要求,帮扶资金审批程序完备,发放手续齐全。

(五)慈善帮困资金。检查2021年慈善基金会区代表处下拨资金(包括街道镇申请经费)的使用及签收情况。

(六)档案管理。检查街道、镇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包括各类档案文件材料系统、齐全,整理分类正确、合理,用纸和书写符合要求。

三、检查方式

1、本次检查将采取街镇自查和区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街道、镇要对照此次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于2021年9月10日前报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2、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办公室组成检查小组,会同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并邀请各街镇共同参与,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制度文件、检查档案资料、核对财务台账等形式开展检查。

3、实行常态化检查制度,街镇需在每月20日前,将上月新申请的低保、临时救助、因病支出型贫困、特困人员供养等档案材料交由局救助科抽检,抽检情况将纳入2021年社会救助绩效考核。

4、区民政局将对街道、镇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总结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及时反馈给各街道、镇,以便各街道、镇能及时总结,及时纠正,进一步完善规范管理、完善服务标准。

请各街道、镇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做好自查工作,我区将于9月上旬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普陀区社会救助工作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


                         普陀区民政局 

                          2021年9月8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