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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索引号:
SY0024422240201600159
主题分类:
民政、社区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6-07-20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16〕0108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7月20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明日香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你单位提出变更名称的申请,已于2016年7月19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名称由上海明日香美容美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变更为上海明日香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