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上海普陀区长寿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已于2016年9月5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闫法俊变更为吴新丽。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