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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17]0077号

沪普民社登[2017]0077号

上海真如寸草心为老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17年5月5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铜川路1899弄35号201室甲变更为桃浦路296号602室;业务范围由1、社区老年公共服务设施的托管及运营。2、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开发及培训。3、社区老年公益项目调研、开发、设计及执行。4、社区志愿者招募、组织、培训及管理。5、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变更为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开发及培训,社区老年公益项目调研设计,社区志愿者培训及管理,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居家养老、康复保健及社区为老服务。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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