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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本区社会救助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社会救助工作事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是党和政府维护困难群众生存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托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随着社会救助工作审批权下沉到街镇,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就显得尤为重要。为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本区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和专项资金运行安全,现定于7月下旬至8月上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规范管理、优质服务”为主题的基层社会救助规范化检查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项社会救助工作政策落实及资金运行管理情况。检查社会救助各项工作的操作管理情况,确保救助对象的核定公开公正公平,并坚持分类施保和动态管理。检查城镇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等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规范社会救助资金拨付环节。

(二)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政策落实及复审情况。检查支内回沪帮困补助档案规范化管理。以及2016年度支内回沪帮困补助复审情况,确保帮困补助标准核定正确。

(三)社区市民综合帮扶资金。检查街道、镇帮扶配套资金足额到位情况,设立帮扶资金专户专账、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帮扶资金相关财务账目符合审计要求,帮扶资金审批程序完备,发放手续齐全。

(四)慈善帮困资金。检查2016年区慈善基金分会下拨资金(包括街道镇申请经费)的使用及签收情况、分会物资部下拨慈善物资的发放及使用情况、慈善超市物资变现用于助困情况。

(五)档案管理。检查街道、镇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包括各类档案文件材料系统、齐全,整理分类正确、合理,用纸和书写符合要求,目录清楚、整洁、规范,整齐、美观等。

二、检查方式

在检查中主要采取街道、镇自查和区级抽查相结合的方法:一是分小组查看各街道、镇社会救助资金账目管理、发放凭证及相关台帐;二是随机抽查社会救助档案,核查各类社会救助的依法行政、档案等管理情况;三是查看各街道、镇对照此次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后形成的自查报告。

通过以上办法对街道、镇救助资金及各类帮困资金运行、发放等情况进行总体评议,找出本区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规范本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不断提高基层救助工作管理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工作部署

1、本次检查将采取街镇自查和区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街道、镇要对照此次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于2017年7月31日前报区民政局。

2、区民政局社保科、计划财务科组成检查小组,会同区财政局、区审计局,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制度文件、检查档案资料、核对财务台账、随机入户访谈等形式开展检查。

3、区民政局将对街道、镇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总结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及时反馈给各街道、镇,以便各街道、镇能及时总结,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请各街道、镇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做好自查工作,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联系人:孙敏慧   联系电话:32506208—401

普陀区民政局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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